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清水震災紀念碑

日治時期昭和10年(1935)4月21日,臺中到新竹受地震影響嚴重,海線地區災情慘重。《昭和十年臺灣震災誌》記載清水街即死亡人數高達 312人,紀念碑文中亦記錄死亡人數統計為340人,佔總死亡人數 9.5%,在臺中州人數僅次於內埔庄與神岡庄。 震後,幾個較嚴重的災區或特殊地點,皆立有碑銘藉以「慰靈」與「追悼殉難者」,在今臺中市內包含本建築共有4處紀念碑,分別為后里內埔庄役場(今后里區公所)「大震災內埔庄殉難者追悼碑」,另因震災導致山線鐵路嚴重損毀,於舊泰安車站設有「臺中線震災復興紀念碑」,此二處皆位於古蹟範圍內。第三處則位於神岡區「大震災神岡庄殉難者追悼碑」。 「清水震災紀念碑」落成於日治昭和11年(1936)4月21日,亦即震災週年,位處神社崎旁,當年上方即為清水神社,屬於聖域之所在。戰後為配合去除日本遺跡政策,民國65年(1976)清水鎮公所將上方碑體以大理石另刻碑文包覆。民國93年(2004)臺中縣政府以本紀念碑見證當年中部大地震,具有歷史文化意義,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清水區
    大街路130號對面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30010920-2號
    2004-04-13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9


    種類名稱
    碑碣


  • 現狀
    碑體於民國七十餘年,清水鎮鎮長以大理石刻字覆蓋,前臺中縣文化局辦理登錄審查曾提案討論是否復原,當時洪文雄教授表示,此亦為其歷史的一部份,尊重歷史建築每一時期歷史而未加以處理。
  • 外觀特徵
    本紀念碑與后里的「大震災內埔庄殉難者追悼碑」在型式上完全一樣,也同為清水街許成財(商號許泉義)所刻造,因此清水「震災紀念碑」原應為「大震災大甲郡殉難者追悼碑」之方尖碑;下接方形底座,刻有大甲郡內8個街庄罹難者姓名,以及震災記事。基座則以旋渦狀卷雲軸狀支柱(scroll)作成承接,下層為一平臺型式,有4階踏步。 原碑身據稱於民國65年(1976)遭大理石板包覆,學者專家建議因此亦為其歷史紀錄之一,且無法判定原來碑體是否仍存在,維持現貌,無須拆除復原。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環境整理
  • 使用情形
    原地保留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清水區
    清水段清水小段
    254-137
  • 緯度
    24.2682327168818
  • 經度
    120.579819948144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暨歷史建築登錄及輔助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臺灣總督府編,《昭和十年臺灣震災誌》(臺北:臺灣總督府,1936)
  • 指定(登錄)理由
    紀念碑見證民廿四年中部大地震,具有歷史文化意義。
  • 開放時間
    本歷史建築位於清水市區後參道旁之開放空間,全天候開放參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