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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溫泉旅舍

於前段提出安通溫泉旅社位於玉長公路 21K+300 路上,安通溫泉早在明治37年(1904),由一位上山採樟腦的日本人在安通溪畔發現溫泉露頭,到了昭和5年(1930),日本人在此處興建警察招待所,其也是花蓮港廳長行館,並設置公共澡堂,逐漸發展成為溫泉勝地。戰後,安通溫泉先由鎮公所接管,開設「玉里溫泉公共浴場」,民國 63 年由民間業者買下經營權,改為「安通溫泉大旅社」;業者仍保留著建於日治時期的木造平房,且還留有一面當時寫有玉里溫泉公共浴場的匾額,業者使用這面舊匾額在後頭刻上「安通溫泉大旅社」的名稱,相當有趣且具有歷史價值。 「安通」這個名稱源自阿美族語形容硫磺的「臭味」(On-cio),在漢人進入此區域前,這裡原是阿美族部落,自清光緒(西元 1875 左右)以後多以臺灣台語語諧音稱為「紅蓙 (紅座)」,紅蓙古道亦以此命名,大正 6 年( 1917 )日人改譯稱為「安通」。紅座社原位於道路旁,在日治時期因花東鐵路的設置,鐵道建設穿越了原址,又因連年風災造成的災情而南遷至入山口之道路。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花蓮縣
    玉里鎮
    樂合里5鄰溫泉36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藝字第09305800270號
    2004-03-19 14:34:06.0
  • 種類
    種類代碼
    A16


    種類名稱
    產業


  • 現狀
    位於安通溪畔靠山處,臨路為後期新建的溫泉飯店,臨西側與北側亦有擴建情形。庭院內有杉樹、松樹櫻花等景觀樹木,旅社為昭和5年(1930)之木造建築物,保存尚稱完整,是觀光業不可多得之文化資產,應予以保存維護。
  • 外觀特徵
    寄棟屋根洋小屋組,屋坡變換多樣,出入口設於轉角處(西南向),表玄關柱為洗石子材質,雨庇處皆已更換為鋼瓦鐵皮。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注意維護其原有風貌
  • 使用情形
    目前為安通溫泉歷史建築文物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連OO
    土地所有人
    連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8227121-316
  • 主管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 室內特徵
    日木造的日式旅館建築。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花蓮縣
    玉里鎮
    安坐段
    875
    2
    花蓮縣
    玉里鎮
    安坐段
    876
  • 緯度
    23.28119
  • 經度
    121.3418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暨歷史建築登錄及輔助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以及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花蓮縣歷史建築登錄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安通溫泉旅社管理維護計畫
  • 指定(登錄)理由
    旅社為昭和5年的1930之木造建築物,保存尚稱完整,是觀光業不可多得之文化資產,應予以保存維護。台灣已少有日治時期溫泉旅社,是花蓮縣內重要歷史建築代表。日本人當初經營之舊旅社已有七十餘年,業主有重新整修加蓋,但還保有完整的房舍,屋上的日式水泥瓦依舊非常完整,值得予以保留登錄。
  • 網站名稱
    安通溫泉飯店
  • 開放時間
    溫泉業時間:08:00-22: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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