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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南測候所

日治之後,臺灣總督府通信課長土居通豫於日明治29年(1896年)赴東京與日本中央氣象局交涉,籌畫於臺灣設立氣候觀測機構,同年3月公佈臺灣總督府測候所創立規程。在臺北、臺中、臺南、恆春及澎湖設立第一批之測候所,後來又進一步於臺東、花蓮港、宜蘭、彭佳嶼、新竹、竹子湖、紅頭嶼、日月潭、大武等地成立一般之測候所,高雄設有海洋觀測所,阿里山設有高山觀測所。臺南測候所,是中央氣象局臺南氣象站之前身。此外,臺灣九座燈塔也都附帶設有氣象觀測之任務。在現有的氣象設施中,臺南測候所可算是歷史最悠久的幾個之一。 臺南測候所創建於日明治30年(1897年),原以天公埕街官有家屋(今天壇北側)為臨時所舍,於當年1月1日開始觀測並著手興建新的測候所,於翌年日明治31年(1898年)搬入新址。為日本人在臺灣最早興建之五處測候所(臺北、臺中、臺南、恆春、澎湖)中僅存的一座。建築構成上為同心圓平面,以中央風力塔為中心,外環繞磚造一層樓正十八角形平面,除東西向走道外,區分為六室。中央風力塔上放置觀測儀器;下方周邊附設其他之工作空間,如預報室、值班室、地震儀室等,在臺灣氣象史上的地位十分重要,彌足珍貴。戰後,戰爭末期受損的辦公廳舍經過整修後,於民國36年(1947年)恢復地面觀測。民國67年(1978年)完成新建辦公廳舍,主要辦公機能遷移至新廳舍,而此時總局曾經會商是否拆除舊有廳舍,後因總局測政組長呂世宗反對拆除具歷史意義之測候所建築而未加拆除得以保留。原有廳舍自二戰後,除因為颱風而導致受損加以維修外,並未有大規模之整修。(圖TNC-18-05〜TNC-18-06) 臺南市政府於民國87年(1998年)將原臺南測候所廳舍指定為臺南市市定古蹟;中央氣象局亦開始投入經費,於民國88年(1999年)委託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進行原臺南測候所建築之調查與修復計畫;同年委託黃斌、張玉璜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修復與再利用設計及監造;民國89年(2000年)委託黃斌、張玉璜建築師事務所負責進行局部解體調查,民國91年(2002年)10月修復工程開工。92年(2003年)臺南市政府提出申請,擬將其升列為國定古蹟;後經內政部於9月1日召開審查評鑑會議通過,以民國92年(2003年)11月10日臺內民字第0920062231號文,將原臺南測候所公告指定為國定古蹟。民國93年(2004年)9月修復工程完工,將其再利用成立氣象文物展示場。古蹟修復施工期間,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並於原臺南測候所南側設計興建南區氣象中心。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公園路2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中華民國92年11月10日台內民字第0920062231號(國定)
    2003-11-10 00:00:00.0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公共建築


  • 現狀
    氣象博物館
  • 外觀特徵
    就造型而言,中央圓塔最為顯眼,百姓俗稱為「胡椒管」,高約二層樓。其餘部份則為單層,並自中央伸出屋頂搭於外牆,上鋪屋瓦呈十八等分之放射狀,屋簷則以木質托架出簷承接屋 面。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白灰粉刷脫落
  • 使用情形
    氣象博物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古蹟聚落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5848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室內特徵
    資料尚未填寫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緯度
    22.9936656751826
  • 經度
    120.205062401583
  •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 )第27條施行細則39條之4 (國定)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南測候所建於1898年,為臺灣日治時期最早設立五個測候所中僅存之一座氣象設施。 2.建築形式特殊,以三個同心圓組成,十八角型的幾何圖案相當罕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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