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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出張所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12月24日,當時臺南交通不便,又逢天氣變化之際及臺灣中部濁水溪等氾濫,往往導致南北交通斷絕。因此臺灣總督府設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出張所」,負責保管阿片煙、藥品試驗事務及運送事務等事宜,鴉片煙膏的輸送乃兩位承包商負責,由專賣局派員隨行監督(1902年﹝明治三十五年﹞廢止),並沿途派警察官吏護送,以應對治安狀況。 1905(明治三十八年)4月1日開始實施煙草專賣後,「臺南出張所」業務增加了煙草項目,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年4月1日,又增加掌理南部一帶之煙草製造、保管、配給、販賣等事務,並負責監督臺南煙草承包商。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3月,專賣局廢止臺南出張所既往負責事務,成為單純處理煙草事務之官署。 1912年(大正元年)因臺北煙草工場建設,臺南出張所於同年廢止,1916年(大正五年)2月恢復設置「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出張所」,在臺南專賣史裡具有重要特殊性。1921(大正十年)開始第二次煙草製造,當時出產「常夏」煙,卻未受消費大眾青睞,1922年(大正十一年)廢止。 1922年(大正十一年)7月1日開實施酒專賣,「臺南專賣支局」設於「原臺南出張所」內,以其名義負責煙草販賣,同年11月重新整理煙草販賣機構,方廢止臺南出張所,由臺南專賣支局繼承事業,又改為「專賣局臺南支局」,出張所各自獨立,二戰後南支局所則受理轄區內火柴及石油專賣等事務,並轉交到專賣局。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11月戰後,「專賣局臺南支局」改為「臺灣省專賣局臺南支局」,將除了菸酒以外之業務移交;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改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此古蹟即1924年(大正十三年)以後之臺南支局,位於臺南火車站旁,到戰爭結束國民政府接收後,2002年(民國九十一年)7月1日菸酒開放民營,易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臺南分局」,改組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南營業處。2003年(民國九十二年),作為「臺南創意文化園區」開發之用,為至今的南臺科技大學附設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管理,有展覽場地提供遊客參觀。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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