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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宮

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鄭成功擊退荷蘭人,攻陷普羅民遮城。1664年(明永曆十八年),鄭經,劃承天府治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後因人口漸增,市街擴充,形成頗為繁華的「承天街坊」。在此一帶除了官方所設的六座廟宇之外,由官員出資或民間自力集資所興建的廟宇多達了三十多座左右,其中包括廣安宮。 因所在之米街為當時重要街道,廣安宮也因而香火鼎盛。日治時期實施市區改正,街道擴寬,致使位在新美街與民族路口之廣安宮拆除遷移至現址,與拆除後之共善堂邢王爺合祀。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新美街172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南市文維第09218505290號
    2003-05-13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文資處字第1000393784號
    2011-06-24 00:00:00.0
    直轄市升格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祠廟


  • 現狀
    廣安宮舊廟由三川殿、拜殿及正殿組成,拜亭以洗石子為支撐,上為馬背屋頂,三川殿有相當精緻的木構、石構及裝修構件,然因長久煙燻,已呈泛黑情況,正殿為燕尾形式。因廟方有重建之議,故目前並無維修計畫,但神像已全部搬至行館。
  • 外觀特徵
    廣安宮正前方為寬約1.8公尺長條巷弄,兩側建築幾乎掩蔽其正立面,背後有一棟四層建築,前無廟埕空間。自前至後建築空間依序為拜亭、三川殿、正殿,左、右兩側為護龍之建築格局。 外觀可見排樓面在門楣上依序設置:直枋、彎枋、彎枋、人字枋、桁引,彎枋交接處置斗,形成完整排樓面。基本上這些構件不僅在形式上對此部位形成內外空間之界定,使立面產生完整及美觀。屋面以板瓦形態鋪設,正殿屋脊為單脊燕尾,脊飾為雙龍朝寶塔或雙龍搶珠。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進行屋面防水及各項排水設施完善規劃,進行牆體防潮處理,木構件修復應進行白蟻防治。
  • 使用情形
    廟宇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財OOOOOOOOO
    土地所有人
    財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6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廣安宮建築是屬於簡單之構造形式,主體為擱檁式磚木構造,拜亭用四柱支撐小歇山屋面,開放式空間,獨立凸出在主建築正前方,作為進入廣安宮之空間。穿過拜亭為三川殿,正面為三開間,明間面寬 2.8公尺,兩側次間面寬各為1.35公尺,比例成 1:2:1。是廣安宮最華麗之所在,兩側龍虎堵、排樓面門神彩繪、步口木構架結構緊密。 正殿為擱檁式結構,所以沒有一般廟宇的四點金柱及精美木構架或藻井,正因為沒有柱位整體空間更顯寬敞。三川殿與正殿之間雖沒有任何構架,空間區隔是在正殿山牆面立一石方柱並作出附壁木構架,連接兩者之壽樑上方再用三彎枋及連栱疊斗組構成隔牆。 護龍空間為簡單兩坡水屋面之獨立空間,內部沒有隔間。右護龍以木隔屏區分前後兩空間,兩者間設計一狹長形之天井,作為通風採光之用途。
  • 評定基準
    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 緯度
    22.9974230139693
  • 經度
    120.201673484908
  •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7條暨本府91年度第5次「臺南市古蹟暨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審查會議決議
  • 指定(登錄)理由
    公告無資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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