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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大正8年(1919)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於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官方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次年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臺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昭和4年(1929),遷移出張所至現址,昭和17年(1942),東部出張所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戰後,國民政府接管日治時期木材事業,花蓮縣成立山林管理所,迄民國59年(1970)裁撤,裁撤後的辦公廳便成閒置空間。民國90年(2001),由民間同體號召志工、社區居民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並獲得林務局同意開放供作講學等藝文空間使用,現在則由林務局收回管理。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具有公共建築的象徵意義。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呈現日治時期庭園特色。

基本資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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