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史上著名的二重疏洪道抗爭社會事件,其來有自。民國70年(1981)12月28日在疏洪道入口處(後埔仔、竹圍仔一帶)施工單位出動堆土機,欲剷除地上物以作為施工之準備;而且三天前的25日才完成河川地上作物查估,卻要馬上將之剷平,引起業主抗議。下午1時由後埔仔人發起,洲後村人支援,約200多名拆遷戶,在中興橋頭下的汽車教練場處展開第一次抗爭,這是眾所皆知的台灣第一次上街頭抗爭事件,當時政府的拆遷機具已放置就位,而拆遷戶前一晚所放置的旗幟及紙板,半夜就被警察收走。所以大伙立刻假藉有親人剛死的名義,去買喪事用的白布,拿來架上竹子抗議用。布條上寫著「二重疏洪道要開闢,失敗責任誰負責」的黑字共14面。有30至40名竹圍仔、後埔仔人佔據機車道在路邊舉旗,二重疏洪道抗爭事件可以說是台灣社會第一個民眾群集抗爭事件,但不同現在的街頭運動人群來自四面八方,滲入有目的抗爭事件,該次罕見的,三重市最偏僻的大批群眾抗爭,全然由於被迫遷戶當事者對政府施政的不滿怨氣而抗爭。他們幾乎都是自發性同一地區同一事件抗爭者,所幸最後很快地和平收場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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