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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山中山堂及康樂新村殘構

位於花蓮縣鳳林鎮森榮里的林田山林場,為日本時代臺灣東部三大伐木林場之一,也是臺灣最大的檜木集散地,當時稱作「森坂」,日語發音「摩里沙卡」,意指長滿森林的山坡。大正7~昭和9年(1918~1934)間,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在此砍伐檜木,於昭和14年(1939)成立林田山事業所,逐漸形成聚落,並大肆興建辦公廳舍、康樂設施(即中山堂)及住宅等建築,全盛時期聚集了約四、五百戶,沿著山勢而築的日式檜木屋群,包括:員工宿舍、餐廳、米店、基督教堂、禮堂、學校,和輸送木材的鐵道等建築,有著「花蓮九份」的美稱。康樂新村則為民國43年(1954)所建的林場員工宿舍,其中5棟制式的瓦房建築,因年久失修而破落,民國88年(1999)5月由林田山文史工作室加以修補後開放參觀。而民國90年(2001)7月27日,位於半山腰石階兩旁櫛次鱗比的三十五棟檜木屋群遭火災燒毀,使得林務局原欲開發的國際文化藝術園區計畫面臨挫敗,而花蓮林區管理處則計畫以原地、原貌重建檜木屋群,並整修遭雨水、白蟻嚴重侵蝕的中山堂,將林田山林場檜木建築聚落的風采重現。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花蓮縣
    鳳林鎮
    森榮里林森路23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推字第09105800790 號
    2002-09-23 09:39:27.0
  • 種類
    種類代碼
    A16


    種類名稱
    產業


  • 現狀
    花蓮林區管理處已原地、原貌重建檜木屋群,並整修遭雨水、白蟻嚴重侵蝕的中山堂,將林田山林場檜木建築聚落的風采重現。
  • 外觀特徵
    切妻式屋根,前方伸出水平版,兩側以斜撐木固定,作為防颱防震裝置。內有12組屋楊小屋組屋架。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周邊環境綠美化
  • 使用情形
    開放參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建築所有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花蓮林區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8227121-316
  • 主管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 室內特徵
    中山堂為林場之精神寄託所在,於民國43年(1954)建造,當時林場的所有大型活動,如慶祝會、畢業典禮、遊藝會、戲劇表演等,都在此舉辦。 民國50年(1961),林田山隸屬的中興紙業公司提撥營業額的千分之三作為職工福利金,林田山林場分得30萬元,用其中的20萬元購進日製電影放映機兩部,那時堪稱東部最新的放映機。從此中山堂晚上常常有免費電影可以觀賞。 歷經歲月和颱風的摧殘和林場伐木事業的結束,中山堂風采不再,到民國90年(2001)時已部分腐朽傾圮,林務局於是編列經費從民國91年底開始復建工程,於92年(2003)6月23日正式重新啟用。整修後的中山堂回復過去辦理大型活動的功能,並展示林場老照片及放映導覽影片。 當年放映電影的老式放映機,已成了古董,放置在中山堂內陳列。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花蓮縣
    鳳林鎮
    森榮段
    6
  • 緯度
    23.7168879685902
  • 經度
    121.398138358839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暨歷史建築登錄及輔助辦法第七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林田山林業聚落修復再利用報告書
  • 指定(登錄)理由
    本案已是遠近馳名的休憩區,經由當地文史工作室人員的妥善規劃,其主體區域頗能令人發思古之幽情。其中山堂建築搭配現有之建築群,聚落本身擁有豐富物種,值得繼續保存,登錄為歷史建築。
  • 網站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開放時間
    09:00-17:00,除夕及每週一固定休館 假日:國家森林志工等現場人員駐館解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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