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菁華林苑(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官舍)

本建築創建於大正8年(1919),為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昭和4年(1929)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遷至此地,昭和17年(1942)再改稱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戰後由花蓮縣政府接管,昭和35年(1960)裁撤後成為閒置空間;於民國90年(2001)3月12日定名為「菁華林苑」,菁華林苑位於花蓮市菁華路一帶,菁華林苑於民國91年(2002)9月23日公告為「歷史建築」,後來在隔年3月19日又將範圍內的「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之辦公廳舍建築獨立指定為「花蓮縣縣定古蹟」。本建物為日本瓦屋頂、洗石子外牆的和洋混合建築,仿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幾何對稱平面和弧拱廊柱,具古典語彙,為日治時期重要的林業產業建築代表。 本建築物具有西洋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幾何對稱平面和優美比例的拱門圓弧,充滿古典語彙。外觀簡單大方,素雅端莊,庭園內樟樹、瓊崖海棠樹為伴,院落植滿羊蹄甲花、攀葉植物、綠意盎然、草香瀰漫具保存價值。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花蓮縣
    花蓮市
    花蓮市菁華街1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推字第09105800790號
    2002-09-23 15:22:29.0
    變更/修正
    府文藝字第09305800270號
    2004-03-19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50102397A號
    2016-06-01 14:07:33.668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110234136A號
    2022-11-23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調研與修復計畫進行中。
  • 外觀特徵
    以軸組工法建造,可分為小屋組、軸組、床組與基礎等部位,本棟屋根形式為寄棟式屋根,窗戶部分設有出格子與八角窗。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應儘速編列預算修復之。
  • 使用情形
    調研與修復計畫進行中。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建築所有人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建築所有人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8227121-316
  • 主管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花蓮縣政府
  • 室內特徵
    房屋四面設有大片的透明玻璃窗,提高室內的採光,大門右側則設有一面八角形外型、內為不規則幾何圖樣的窗戶,頗有現代藝術設計。走入辦公廳舍與長官宿舍間的巷弄內,還有一棟傳統木造瓦屋頂之日本式建築。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花蓮縣
    花蓮市
    北濱段
    88-1
    2
    花蓮縣
    花蓮市
    北濱段
    88-5
    3
    花蓮縣
    花蓮市
    北濱段
    88-6
  • 緯度
    23.980692
  • 經度
    121.61611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暨歷史建築登錄及輔助辦法第七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花蓮縣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及歷史建築菁華林苑、林務局宿舍菁華街33號及33-2號修復與再利用計畫
  • 指定(登錄)理由
    本建築物具有西洋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幾何對稱平面和優美比例的拱門圓弧,充滿古典語彙。外觀簡單大方,素雅端莊,庭園內樟樹、瓊崖海棠樹為伴,院落植滿羊蹄甲花、攀葉植物、綠意盎然、草香瀰漫具保存價值。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