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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

臺灣約於清領以後,漢人開墾足跡漸向北部發展,而淡水成為移民入臺的主要登陸地,至清末更成為主要出口地區。淡水公司田地名由來有二,一是因西元1642年荷蘭人殖民臺灣,以淡水為主要據點,並開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在此地的開墾,故以「公司」命名;二則因為當時漢人移民居住及開墾之農耕區聚集於溪流旁,而移民形成的貿易團體稱「公司」,便將此地以「公司田」為名,溪流則為「公司田溪」。清末淡水聚落對外聯絡道路中的「基隆淡水道」,南為淡水街,北至老梅莊,是從淡水地區到北部各區域的主要運輸道路,而途中穿越之公司田溪不僅串通南北,更可往西通至沿海聚落,故可想見公司田溪橋架設的必要性。 公司田溪橋原為木橋,於嘉慶十七年(1812)間修換,同治二年(1863)改造為石橋,並立「重造公司田橋碑記」。大正年間因臺北地區接連發生風災導致溪水暴漲,公司田溪橋之墩座及石橋板遭沖毀,直至昭和二年(1927)才於東側重建混凝土丁桁橋,(名為「第二林子街橋」),取代原橋之交通功能。 戰後更因建設省級道路等公路,公司田溪橋舊址漸為人所淡忘,民國八十三年(1994)淡海新市鎮新建工程開始興工後,發現「重造公司田橋碑記」及橋板遺構,並於民國九十一年(2002)指定為古蹟,民國九十五年(2006)公司田溪橋新橋重造於舊址。

基本資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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