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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年西螺街布店錦德號監生江捷慶立借約字

本文書為光緒7年西螺街布商錦德號監生江捷慶與西螺保生員廖維峻訂立的借約字據。訂立契約的原因為雲林縣官府為了籌設兵房,於是在生員廖維峻、職員廖振元及總理廖子岸、林逢春的共同商議下,選定了位在西螺鹽課舘隘門外、南首大路邊(今西螺鎮大同路),坐東朝西的江家土地作為起蓋兵房的用地,向江家借地而訂立契約,約定官兵撤防由鹽館點交,並支付柒兌洋銀壹佰弍拾元。此處的洋銀或稱番銀,係指清代對外國一律視為番,所以外國人使用的銀元稱為番銀。最常見的就是佛銀。佛銀指人頭的佛銀,又稱佛頭銀。佛銀指清代臺灣通用的西班牙、墨西哥銀員而言。道光元年(1821)以前西班牙所鑄的佛銀,稱西班牙銀元;道光4年(1824)墨西哥獨立以後稱為墨銀。西班牙銀元因正面刻畫王像,故臺灣居民稱其為佛銀、佛頭銀、佛面銀、佛首銀、清水佛銀、番佛銀、佛番銀等。清中末葉以後至割臺與日為止,台灣大多通用佛銀;佛銀與清代官鑄紋銀的官定折率為一元折六錢九分對紋銀一兩,俗稱六九銀。惟各地折率並不一致。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楊朝傑
  • 創作者
    楊朝傑收藏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881/07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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