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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風櫃尾荷蘭城堡

風櫃尾荷蘭堡壘位於馬公風櫃里俗稱「蛇頭山」的小半島上,於明天啟2(1622)年8月由荷蘭人所興建,以作為其貿易據點,堡內有司令官住所、營舍等建築物。天啟4(1624)年因明政府派軍攻擊,明荷雙方達成協議,由荷人將可搬遷之建材拆運至大員,用以興建熱蘭遮堡。於荷人離去之後,僅賸的土垣與濠溝成為往後歷代政府之海防砲臺。風櫃尾荷蘭堡壘為小型的歐式堡壘,平面為正方形,長寬各約55公尺,其四角正對著東、南、西、北四個方位,轉角處均有往外突出的稜堡。本堡的土垣高約7公尺,以土壤壓實而成,其上鋪草皮;西南面的土垣因鄰接風櫃半島,其外側以石料及石灰築成,並有濠溝一道;其餘的三面臨接海洋,土垣的外側以木板圍成,木料來自日本、巴達維亞及廢船。於荷人佔領期間,本堡壘之棱角上共安置有29門大砲。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風櫃西段2地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內政部臺內民字第9007710號
    2001-11-21 09:03:56.0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4


    種類名稱
    城郭


  • 現狀
    於荷人離去之後,僅賸的土垣與濠溝成為往後歷代政府之海防砲臺。
  • 外觀特徵
    於荷人佔領期間,本城堡之棱角上共安置有29門大砲。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保存遺跡之完整性。
  • 使用情形
    清光緒二十一年〈西元一八九五年〉乙未,日本伊東福亨中將、進攻澎湖,三日佔據澎湖,本堡似乎一直充做砲臺〈或稱砲陣地〉之用。迄西元一九四五年二戰後,本堡即任其荒廢,未再做砲臺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澎湖縣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672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室內特徵
    僅存遺跡,無建築本體。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澎湖縣
    馬公市
    風櫃西段
    2
  • 緯度
    23.553719
  • 經度
    119.548544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
  • 指定(登錄)理由
    一、風櫃尾荷蘭城堡屬於荷蘭殖民時期制式的砲台及城堡合一的建築物,其形制與荷蘭人佔領台灣島之後陸續興建的安平熱蘭遮堡、基隆北荷蘭城相當類似,可以說是台灣所擁有的最早砲台類似,也是台灣自部落社會邁入集權社會的表徵之一,其歷史的珍貴性不容置疑。 二、四周環境優美,可增加澎湖觀光之重要景點。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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