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內埔庄役場

內埔庄役場於日治昭和9年(1934)竣工,隔年即遇墩仔腳大地震,全庄死傷慘重,當時惟內埔庄役場等少數建物未被破壞;又於民國88年(1999)遇強震芮氏規模7.3「九二一大地震」考驗,迄今仍屹立不搖。不僅見證二十世紀兩次中部大地震,更歷經兩個不同時代與政權轉移,現今仍為臺中市后里區公所使用,為國內少數完整保持原形樣貌的日治時期街庄役場建築。於民國90年(2001)6月13日指定為古蹟「內埔庄役場」,指定範圍為內埔庄役場建築主體、防空洞、日治時代圍牆、圖書室、焚化爐、日治時代倉庫及內埔庄震災紀念碑。 整體上,內埔庄役場的建築具有展現官方威權的形構,擁有前後寬敞的院埕,重視使用者的舒適感,外圍僅以矮牆和短門墩標幟著廳舍範圍,使空間感延伸擴大,凸顯出主體建築的氣勢和地標作用,亦呈現出作為地方街庄行政中心的自信與優越,具有收攝震服殖民地民心的心理作用。另外,圍牆內配合著主體建築的尚有典雅的內埔庄役場文庫(圖書室)木造建築,且至今維護良好的太平洋戰爭時期防空洞、磚砌焚化爐、倉庫,及西元1935年的內埔庄震災紀念碑等,構成完整日治街庄行政中心建築空間的原貌,尤其難得的保留著地方發展過程中重大事件的歷史空間,這不僅對后里區有著重要意義,在學術研究和本土文化的推動中亦極具特殊性。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后里區
    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4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九十府文資字第3449號
    2001-06-13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1100893101號
    2022-04-15 11:36:55.368
    內埔庄役場(變更公告)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 現狀
    民國92(2003)年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維持原使用為辦公空間。
  • 外觀特徵
    就臺灣建築發展史而言,本建築處於西元1920年代「去西方歷史式樣建築」趨向「現代建築」和部份「帝冠式」建築或所謂「興亞式樣」建築的時期。其屋身結構線條簡單明暢且無繁複的裝飾,搭配拱窗、拱門的施作,具有古典式樣建築特徵,外壁立面貼以「十三溝」面磚和仿石材面磚,其正門前廊則施以四根巨大方座圓身理洗石子的大柱增添官廳的氣勢,延續「大正時期」的建築特色,屋頂採日本傳統式大屋頂和四坡水做法,具有「帝冠式」建築色彩。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加強日常之管理維護。
  • 使用情形
    原用途使用,目前為臺中市后里區公所之辦公室。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臺中縣后里區公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廳舍本體平面配置為凹字型建築,空間上可區分為門廊(車寄)、正室、左室、右室及後廊下等五大部份。 內部空間為求寬適高敞乃摒除柱子支撐的做法,改採兩道主力牆加厚的處理方式,並劃分出主從空間,其內部窗檐有仿木質裝飾,頗有日本趣味裝飾的做法。
  • 評定基準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后里區
    民富段
    271
    2
    臺中市
    后里區
    民富段
    209
  • 緯度
    24.3050687293726
  • 經度
    120.710761621029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內埔庄役場,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執行內埔地區地方行政事務、內埔地區居住民辦理公共事務之所、內埔庄消防警報塔所在地、昭和十年中部大地震時緊急救援中心、臺灣光復後后里鄉公所所在地,從其興建至今,擔任內埔地區居民與公部門間重要的溝通橋梁、防災救災樞紐,迄今已有80幾年歷史,與內埔地區居民有著息息相關的重要性及共同回憶,因此促成居民保留意識的團結。日治時期建築物與構造物反映了當時營建的經濟、社會、文化背景,是實質環境發展時所留下之最具體記錄,同時也是人民生活空間的共同記憶。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廳舍建築外觀左右對稱、居中處車寄空間、寬廣的辦公空間、建築材料及形式等,以莊嚴的氣氛形塑出地方行政廳舍之氛圍。較當時一般民眾所見閩式民居或街道建築相比,本棟建築物另顯現出現代進步,役場內設有當地少有的自來水洗手臺及電話室、室內浴室、廁所等空間,都為本棟建築物現代進步的設計之一,另庄役場建築經歷昭和十年(1935)大地震及民國88年(1999)九二一地震仍屹立於此,為日治時期公共建築,堅固具防震的歷史證物之一。本建築包括組成形式、構造工法、材料的選擇和應用、施工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等,都具有解釋時代性的特殊意義。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