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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張門沈氏、楊氏立杜賣盡根契

本文書為嘉慶6年(1801)6月西螺街(今雲林縣西螺鎮)張門沈氏、楊氏,因無錢可應用,於是共同商量,協議將丈夫建置、位在西螺街坐南向北的瓦店二坎出售,並找來族親張時串出資380大員,由堂叔張時撇擔任中人、在張士福見證下,委託兒子張士柑選協助立約,訂立本杜賣盡根契。所謂「杜賣盡根契」即古人買賣交易,受人情的瓜葛很深,為免日後有所爭議,所以訂契約就會用一些強化買賣的字眼。譬如賣加上「杜」,變成「杜賣」,意即賣斷了,再加「盡根」二字,意即斷到底,把根切斷,表示賣方斬釘截鐵的出售,所簽下的契約。這份契字在契文之後,還附上「批明」即但書之意,表明附帶說明。內容是將位在西邊的瓦店一間杜賣,由世饒及世迓確認。契文最後由張門沈氏及張氏署名,並蓋有「叁條圳公館記」,即指位在三條圳的租館印記。若以地緣來看,三條圳位在西螺街東北方,即今日彰化縣溪州鄉三條村及三圳村。然而,究竟三條圳公館為張家何人所有,仍有待更多的史料出土才能得知。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楊朝傑
  • 創作者
    楊朝傑收藏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801/10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清朝嘉慶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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