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品的主角是一對姐弟,兩人都有一頭金髮,相貌十分清秀。姐姐身材稍高,穿著短袖襯衫,橘紅色的裙子,緊緊地拉住弟弟的左手。弟弟穿著長袖白襯衫,及膝黑短褲,右手拿一塊蝴蝶餅,左手拿著方塊餅。兩人都打著赤腳,説明他們的生活環境並不好。器底有德文與英文印刷款:「Die Märchen der Geb…der Grimm」、「The Grimm Brothers Fairy Tales」,説明取材自《格林兄弟童話故事》,初版於1812年,是傳喻戶曉的著作。故事內容為格林兄弟童話中的〈糖果屋〉,從作品中可以看出姊弟兩人十分親密而感情深厚。 作品由三芳貿易公司代理德國Kaiser公司的產品設計,由公館的精華藝術陶瓷公司代工。此公司是由本地人焦蔭圃、江瀾和和林培麟共同出資所成立,是苗栗最早投入西洋玩偶生產的窯場。(詮釋委員:陳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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