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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蘭大厝

芳蘭大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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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芳蘭大厝」位於大安區基隆路三段一五五巷一七四號,是台北盆地四周近山地區僅存少數清代古宅之一,屋主陳家為福建泉州安溪移民,在清嘉慶十一年(西元一八0六年)建造芳蘭大厝,其後代又陸續建造另兩座大宅,分別稱為玉芳居與義芳居。 芳蘭大厝的原始平面格局屬於三合院,俗稱正身帶雙護龍。它的建材採用台灣本地的石材與大陸運來的杉木與磚頭。外牆水車垛以泥塑裝飾,門額及窗上亦有泥塑字樣,雖經歲月腐蝕,仍可見其精緻之手工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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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芳蘭大厝 / 授權人:國家文化資產網 /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BOCH_CountryCulture_11&id=19990629000002。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空間、地域與遷徙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大安區
基隆路三段155巷174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民三字第8801816501號
1999-06-29 00:00:00.0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現狀
臺灣大學辦理修復中。
外觀特徵
外牆水車垛以泥塑裝飾,門額及窗上亦有泥塑字樣,雖經歲月腐蝕,仍可見其精緻之手工藝術。
公告建號
項次
1


縣市
臺北市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國立臺灣大學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段五小段
159
緯度
25.013467
經度
121.547946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影音多媒體圖片
指定(登錄)理由
1.為陳家開台祖陳振師創建於嘉慶十一年(西元1806年),為近兩百年之古厝,乃台北盆地拓墾史之見證。 2.建物採三合院配置,具清代原貌,其外並有防禦性石牆,反應當時移民建築之特色。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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