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總工會對工會會員成績優異之子女,設有「獎學金辦法」的申請方案,以鼓勵這些子女辛勤學習的精神,並因應學籍不同區分為:大專組和高中組。依據「獎學金辦法」審核申請資格,例如:第6條規定「公立補習中等學校,得申請獎學金」,因此肄業於私立補習學校的子女即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是第7條「大專院校畢業班級,不得申請獎學金」,也使得十二名牴觸規定的申請者不予以錄取。最後共有八十一名資格符合者申請成功,金額大專組五佰元整,高中組三佰元整,共計二萬八仟三佰元,領取期限為六月十日至十五日,可透過總工會或所屬工會領取。會員子女獎學金的制度,時常見於各個產業的組織,像是瑞三鑛業本身便建立礦工子女的獎學金制度,以鼓勵在學業上表現優異的會員子女,將知識作為改善礦工的家庭知識動力,讓產業間的社會風氣能有良好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