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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總工會對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建請提案

民國74年2月27日,行政院公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主要為補充《勞動基準法》的條文內容,臺北縣總工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所明定的勞工退休金和資遣費更動,認為對現行的礦工相關權益有所影響,因此向內政部建請工會的疑慮和改善提案。民國74年4月22日,內政部回函中提及關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8條已有實際規定,礦工若在法案實施前已經有依據的退休和資遣狀況,為適用先前法律如:《廠礦工人受雇解雇辦法》、《台灣省礦工退休規則》所訂定的標準,進行退休金和資遣費的支付;臺北縣總工會維護勞工權益,並作為政府與產業溝通橋樑,適時發揮工會功能,不僅明確宣導政府的相關政策,也確保礦工們自身的權益不會損失,實踐總工會成立的宗旨目標。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臺北縣總工會針對勞工權益改善提案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陳成文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85/05/21

    發表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7.6cm*19.7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柴寮路42號 (121.8275929, 25.086876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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