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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李建興先生建請廢止鑛警制度

根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數位典藏網資料,民國38年9月14日的「據擬訂本省駐衛警察派遣管理辦法經修正抄發希遵照由」,為因應當時省主席陳誠加強公私團體駐衛警察管理制定了「駐衛警察派遣管理辦法」,以方便進駐臺灣各區域管理,對於礦場所在區域而言,增派警察進駐不僅造成礦廠經營方面不便,駐派警察之經費來源問題也是造成煤礦業者成本增加的因素,瑞三鑛業的李建興以駐派警察管理辦法明確說明是經由申請才有警察進駐,並且侯硐地區已有派出所設置,若再有警察進駐會造成政府警力的不足和礦區工人們的恐慌和輿論,以至於造成煤礦開採量減少的隱憂,加上侯硐地區已有建置地方義警團隊維持社會安寧,工礦警察的派遣費用則會增加鑛業經營成本,建議駐派警察制度能考慮當地民情再做打算,以免耽誤政府政策之美德。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李建興先生對政府建請礦區無鑛警進駐需求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李建興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創作時間
    1957/08/18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尺寸
    21.8cm*15.9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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