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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肚庄里社真官伯公

伯公即為客家人的土地公,同時也是客家人拓墾土地的強烈象徵。美濃區的伯公,又稱「伯公壇」,不僅造型獨特,數量密度也是全臺之冠,龍肚庄里社真官伯公即為重要代表之一。 相傳乾隆2年(1737),鎮平人涂百清等率二十餘人開拓龍肚庄,若以土地拓墾的象徵意義來推斷,龍肚庄里社真官伯公應該是在此之後不久興建。整體而言,龍肚里社真官伯公具備完整的形制,前虛後實,前堂池、後化胎圍繞成卵形的配置。碑題「龍庄水口里社真官香位」,額飾太極圖案,後方為三層八角型寶蓋,其後為卵石疊砌化胎。由內而外依序為明堂、二堂及三堂兜池。供桌置於前堂,金爐立於三堂左側,正前方矮牆中央則安設天公爐。前堂往外兩側縱橫三段曲手,名柱上石筆、石印並列左右。1998年指定為古蹟,並於2011年進行修復。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肚里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87府民禮字第256025號
    1998-12-31 00:00:0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伯公


  • 現狀
    臨公路交通便利,惟於道路拓寬時應妥為保護古蹟,平日供民眾拜祀,祈求護佑。
  • 外觀特徵
    龍肚里社真官建築規模龐大,形制完整,舊貌多仍維持;里社真官碑石是全區核心,碑題「龍庄水口里社真官香位」,額飾太極圖案,後方封土中央為三層八卦肩石造型,其後再以卵石整做隆起之碩大龜背。 由內而外依序為明堂、二堂及三堂兜池;地坪原舖設尺磚(33*23*6㎝),現為水泥沙漿所覆蓋。供桌置於前堂,金爐立於三堂左側,正前方矮牆中央則安設天公爐。 前堂往外兩側縱橫三段曲手,名柱上石筆、石印並列左右,柱聯字跡因年代遠久已呈斑駁。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 使用情形
    平日少有人煙,使用強度低。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曾OO
    土地所有人
    曾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中心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7)222-5136分機8121
  • 主管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 室內特徵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高雄市
    美濃區
    龍肚段
    4252
  • 緯度
    22.8801803158299
  • 經度
    120.566745996952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款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備註:1998年5月14以後由前縣政府公告,未明述指定理由)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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