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定/登錄
八七北府民二字第271355號
1998-08-29 14:49:11.0
變更/修正
八九北府民禮字第7044號
2000-01-06 00:00:00.0
現狀修復前二樓地坪木地板下陷,內部牆面有油漆剝落,磚牆因九二一地震後部分嚴重龜裂產生裂縫;屋架及門窗皆含水量過高,恐加速木材腐壞之情況;其餘皆為部分構件輕微損壞。
經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修復工程後,整修古蹟本體之地坪、門窗及牆體;木構架及破損之屋面拆除新作,另畫室、美術館等建築亦進行修復,並整修庭園景觀,整體已修復完畢。
外觀特徵網溪別墅正立面窗臺下為磚牆,上部為雨淋板牆面。雨遮為後來增建,使用陶瓶欄杆。玄關處有仿西洋古典圓柱形式之立柱,磚造扶手牆表面噴凝土處理,入口位於山牆側邊。屋頂係為日式房舍形式,為不等長雙坡屋頂,主要為南北向二批中央為屋脊水,於入口玄關及客廳處另生一屋脊,東西向二批水。
另有後期增建之磚造畫室,立面開窗對稱,單斜屋頂,柱為壁柱式浮出牆面,柱式頂端內縮,柱式上方兩測山牆高出屋頂面,下端有齒形疊砌收頭。畫室北向有大片開窗。
資料來源:台北縣縣定古蹟永和網溪別墅調查研究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屋面瓦作因長期經自然因素影響易有破損產生漏水等問題、外牆、屋加及地坪等亦會因外力作用導致不同程度之破壞,故應定期檢修。
資料來源:臺北縣縣定古蹟永和網溪別墅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室內特徵建築因分前後期增建而成,空間使用非如傳統住宅有軸線對應關係,平面構成是由機能及動線所產生的,由左側進入大門後為客廳空間,客廳盡頭緊鄰美術館,盡頭北側有和室,客廳旁為起居室,起居室左邊可直接連接美術館,經起居室向南走則為化妝室及儲藏室,起居室左側可經轉折樓梯往下一階梯到達餐廳,北側有廚房,通往二樓有畫室。
屋架形式主要以水平與垂直組成,構材之間利用ㄇ形釘卯接,也利用牆作為之稱。室內隔間分為磚牆或木製,表面並以水泥漆粉刷,二樓畫室地板利用水平線條插入磚牆固定,再於椽條上披覆木板條而成。
資料來源:台北縣縣定古蹟永和網溪別墅調查研究
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二日發布)第2條第1項第1款
影音多媒體圖片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C095新北市永和網溪別墅(直轄定)(2)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C095新北市永和網溪別墅(直轄定)(3)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C095新北市永和網溪別墅(直轄定)(4)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1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2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3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4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5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6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永和網溪別墅-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