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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南合同廳舍

合同廳舍指的是由不同政府單位合在一起辦公的場所。「原台南合同廳舍」建於1937年(昭和十二年),過去為錦町警察官吏、消防組組詰所及警察會館共同使用,其歷史可追朔於日治時期。 日本開始重視火災及治安問題始於江户初期,1626年(天啟六年)開始設立「番所」,奠定城鎮消防基礎。消防始於武家,1629年(崇禎二年)家光提出「奉書火消」,即奉命消防,形成消防制度。1657年江户大火後,日本消防體制逐漸組織化。明治維新後,消防局成立,消防組織進入現代化。 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臺北消防組成立,標誌著臺灣私設消防組織的起點。臺南消防組的確切建立時間尚不詳,但1919年(大正八年)已有記錄。消防組人員逐年增加,裝備不斷更新,1937年(昭和十二年)增建三層建築「台南合同廳舍」,成為現代主義風格的新標誌性建築。 台南合同廳舍的完成具有時代性的意義。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成立義勇消防隊,成為二戰後臺南的第一支消防隊。「原台南合同廳舍」曾為消防總部,1998年(民國八十七年)指定為市定古蹟。 2015年(民國一百零四年)至2018年(民國一百零七年)間進行古蹟修復工程,並於2019年(民國一百零八年)將右側原為派出所、女警隊、少年隊使用空間活化轉型為消防史料館。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中正路二之一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87南市民文字第20283號
    1998-06-26 00:00:0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公共建築


  • 外觀特徵
    原台南合同廳舍的建築結構主要採用鋼筋混凝土柱樑,外牆則以磚造,再加上貼附日式磁磚、噴磁漆、洗石子等材料。 全棟建築以六層樓高的望火樓,利用左右兩側三層樓建築之水平延伸構成與垂直望火樓對比之特徵,利用女兒牆、窗臺等創造凹凸線腳,突顯水平感。窗洞設計以大小、高低窗分隔,創造立面立體感。而入口、牛腿支承,突顯弧形特色。 即立面外觀而言,可見望火樓牆面有「119」的塗刷字樣,而望火樓出挑的工作平臺,由每邊一對牛腿支承,使平臺可以有超過一米的出挑。塔頂的守望空間平面缩小許多,但四角的角柱有渾厚的圆柱承托。其左側有牛眼窗,區劃消防組詰所與派出所間的延續性。微退入的入口以半圓拱券為特徵,有三階踏步,四周亦有方形門洞,有雨庇。 左側原警察會館的入口及其上方的立面,是整棟建築外觀最為精雕細琢。退凹的入口兩根厚實的圓柱將整個門洞分成三個空間,利用踏步的引領,將人們帶入主要的入口及廣間。以雙柱支撐的出挑雨庇有豐富的斜紋襯托,門洞的三邊用線腳飾邊的圓形圖案裝飾,顯示出該入口的重要。 資料來源: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2003)、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期工作紀錄報告書(2022)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磚牆裂縫、磚牆風化、磚牆白華、飾帶脫落、白灰粉刷脫落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台南市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台南市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中正路5巷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97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台南合同廳舍建築結構由消防組詰所(中央六層高之望火樓及右側三層樓棟)、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和臺南州警察會館三部分組成。各部分功能不同,且有各自的入口,空間相互獨立。 消防組詰所位於望火樓的右側,包括一個可供雲梯車出入的車庫,以及相應的庫房。為了提高應變速度,消防組詰設置了迴旋梯和滑桿連通。現存樓梯為望火樓後,長方形平面的三折梯,其樓梯的設計使用了鋼筋混凝土和鑄鐵結構,裝飾有水波紋路,採用了16公分寬的長方形框或梯形框作為欄杆,轉折處用分階的磨石子水泥實心欄杆(三樓亦做方尖柱的),上面鑲分段的黑色木扶手。另外,一樓欄杆柱上採用下緣有退凹的圓盤扶手,下用四組長方形框做為欄杆的收頭。 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位於望火樓的左側轉折空間,這個位置使得警察可以眺望四周。內部空間寬闊,設有值班室、接待室、一間休息空間等設施。 最後,臺南州警察會館位於建築的最大部分,門口設有踏階和檐廊式入口空間。有接待室、食堂、十六榻休息室等設施。二樓主要用於各種活動,設有事務室、圖書室等。三樓則以榻榻米居室為主,設有合宿室和小間宿舍。於拓寬道路而被拆除前,原先會館內部設有一座弧形四折大樓梯。 資料來源: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2003)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緯度
    22.9925141496734
  • 經度
    120.204356170994
  •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第27條
  • 影音多媒體圖片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原台南合同廳舍01


    檔案說明
    109年委託博典拍攝,114年上傳。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原台南合同廳舍02


    檔案說明
    109年委託博典拍攝,114年上傳。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原台南合同廳舍03


    檔案說明
    109年委託博典拍攝,114年上傳。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原台南合同廳舍04


    檔案說明
    109年委託博典拍攝,114年上傳。


    檔案網址


    多媒體名稱
    原台南合同廳舍05


    檔案說明
    109年委託博典拍攝,114年上傳。


  • 指定(登錄)理由
    建於1938年,具30年代主要建物風貌,中央高塔瞭望台,在本市消防史上有特別意義,為目前臺灣少數保存下來原日據時期消防設施。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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