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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火車站

基隆新竹間的鐵路,在1887(光緒13)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實施新政時即開始鋪設,1893(光緒19)年11月基隆至新竹全段通車,總長106.7公里,臺北新竹間則有78.1公里。之後,繼任巡撫的邵友濂,採取緊縮政策,以籌款困難、工程艱鉅為由,奏請停止繼續興建,使劉銘傳的縱貫鐵路計畫中斷。1895(光緒21)年臺灣割讓日本,同年5月29日日軍自澳底登陸,隨即進行軍事行動,6月22日由東門城樓進入新竹城。在這段期間,日軍往南挺進時,陸續搶修因戰事而受損、停頓的鐵路系統,以供軍事運輸之用。臺北新竹間的鐵路,也在7月2日恢復運轉。日治初期之臺灣總督府,認為清光緒年間所築造的基隆新竹間鐵路的工程品質有問題,所以計畫進行該路段的改良工程,更計畫往南陸續興建。總督府根據劉銘傳時期的計畫路線進行調查,結果因為新竹香山間的工程艱鉅,困難重重,不久即被擱置。1898(明治31)年總督府為求全盤開發臺灣,以吸引日本官商資本進入,除基隆新竹段的整建工程外,再度計畫並籌款興建新竹至打狗(高雄)的縱貫鐵路工程,次年(1899)更成立「臨時臺灣鐵道鋪設部」,陸續整建並往南新建縱貫鐵路。1901(明治34)年完成臺北經艋舺、樹林、鶯歌到桃園的新線,取代由大稻埕過淡水河,經龜崙嶺到桃園的舊線。1902(明治35)年新竹中港段完成,次年5月25日中港苗栗段完工。再採南北兩端同時施工的方式進行,經過十年建設,在1908(明治41)年4月20日,基隆到打狗全線通車,堪稱是臺灣近代交通史上一項劃時代的工程。初建的新竹火車站(1893),設於枕頭山下(今玻璃工藝博物館一帶),當時稱「新竹票房」,為土埆造建築。臺灣割日後(1895,明治28),經日本軍方搶通,臺北新竹段在同年7月2日恢復運轉,但僅作為軍事運輸之用。之後,該車站遭抗日軍焚毀,1896(明治29)年7月5日方恢復客貨運輸,但也另建新車站於今新竹火車站站址,日治時期稱「新竹驛」,新建的站房建坪僅44坪。今日新竹火車站建築本體,包括以鐘塔為主的候車大廳及連接售票大廳之側體,完成於1913(大正2)年3月31日,屬加強磚造建築,由日人松ケ崎萬長設計建造,總工程費22,500元。1928(昭和3)年3月25日右側增建事務室(即辦公室),但1945(昭和20)年5月15日遭盟軍轟炸,事務室部份毀損,1947(民國36)年經臺灣省政府撥款整修,1948(民國38)年初整建完成,包括右側延伸之辦公室、會議室,也增建左側列車車班站房等空間。1966(民國55)年因應本線、支線(內灣線,1951年9月通車)激增的貨運量與繁忙的調車業務,更配合臺灣肥料公司新竹廠擴建後之運輸需要,擴建貨運站,即今最右側之行李房。1969(民國58)年6月完成啟用,客貨業務正式分開。新竹火車站,屬後期文藝復興建築,兼有巴洛克風格與德式歌德風,是縱貫鐵路上長老級火車站,長久以來一直是新竹市地標,深具歷史與藝術價值,1998(民國87)年6月23日經臺灣省政府核定為省定古蹟。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竹市
    東區
    榮光里6鄰中華路2段44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八七府民一字第151359號、文授資局蹟字第1093008791號
    1998-06-23 14:27:07.0
    變更/修正
    文授資局蹟字第11130109511號
    2022-10-31 14:16:05.526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7


    種類名稱
    車站


  • 現狀
    新竹火車站,屬後期文藝復興建築,兼有巴洛克風格與德式歌德風,是縱貫鐵路上長老級火車站,長久以來一直是新竹市地標,深具歷史與藝術價值。
  • 外觀特徵
    屬於後期文藝復興樣式建築的新竹火車站係為松ケ崎萬長囑託作品,其為日人於明治時期少數留學德國者。 此風伴隨著十九世紀末國家主義興起而快速發展,殖民母國積極地移植歷史建築形貌至殖民地以展現統治威權的空間表徵。哥德式鋸齒狀山牆、誇張的拱心石、矮柱極不完整的窗拱處理,凸顯日人企圖透過建造雄偉的辦公建築,作為日本權威象徵及永久統治台灣的意象。 相較於台灣近代建築常見之英國古典式樣風格之公共建築,如總督府、台中火車站等,獨特德國哥德風的「新竹驛」更發顯於台灣近代建築之保存價值。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因其為公共空間,故應加強空間使用管理與宣導,培養民眾共同保存維護古蹟之觀念。
  • 使用情形
    (1899)更成立「臨時臺灣鐵道鋪設部」,陸續整建並往南新建縱貫鐵路。 1901(明治34)年完成臺北經艋舺、樹林、鶯歌到桃園的新線,取代由大稻埕過淡水河,經龜崙嶺到桃園的舊線。 1902(明治35)年新竹中港段完成,次年5月25日中港苗栗段完工。再採南北兩端同時施工的方式進行,經過十年建設,在 1908(明治41)年4月20日,基隆到打狗全線通車,堪稱是臺灣近代交通史上一項劃時代的工程。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所有人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2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室內特徵
    在車站的裝飾上,入口處以突出的山牆及拱門,塑造入口門廊的氣派感,拱門為雙柱式,內側為圓形短柱、繁複的簷飾帶,配合半圓形拱,再加上誇張的拱心石,外側搭以穩固的方柱,形成新竹車站具巴洛克風格的獨特入口。正立面的水平簷帶,越往中央越高,以襯托中央盔頂形鐘塔的高聳,建築師將原本在屋坡上的老虎窗,誇大地變成山牆上鋸齒狀的裝飾,雖顯華麗,但也讓整體感覺更平穩。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緯度
    24.8017064922572
  • 經度
    120.971832361263
  • 法令依據
    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規定。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重要性: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1)1890年臺灣巡撫劉銘傳籌建基隆至新竹鐡路,當時在新竹建有簡陋車站。日治時期曾改建,到1908年縱貫鐵路通車後,再於1913年重建成為當今規模,成為當年鐵路大型車站之一,具有高度現代交通設施啓蒙歷史之重要見證。 (2)新竹火車站建築採用20世紀初期近代歐風建築樣式,設計者松崎ヶ萬長曾留學德國柏林工科大學,在臺首度引入德國近代樣式建築風格,新竹車站成為臺灣近代建築及藝術史上之重要史證。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1)1890年臺灣巡撫劉銘傳籌建基隆至新竹鐡路,當時在新竹建有簡陋車站,新竹火車站建築立面及車寄上採用德式的梯型山牆、牆上有牛眼窗和半圓形拱窗,中央有高聳的計時塔以及銅飾尖頂,是為20世紀初期近代德國建築常用的手法。 (2)鋼構材料結構技術的運用是19世紀末出現的現代建築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新竹火車站主體建築的屋頂及月台的棚架主要結構均採用鋼料及鉚接等當代先進材料與結構技術。在鋼構組件及建築立面上設計的簡約裝飾圖案,皆可反映當年德國新藝術運動青年風(Jugendstill)流派的裝飾藝術特色。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在當今臺灣都市快速發展的狀況之下,鐵路自清領末期創建百餘年來,沿線車站建築迭經改建或易地重建,得以原貌保留者已不多;復以新竹火車站非但原貌大體完整保存,且仍維持其原來使用方式與功能者誠屬不易,具有高度的稀少性。在現今建築材料及營建技術不斷更新之際,20世紀當代的工法與技術已不易再現。 (二)保存完整:新竹火車站保存的範圍包括主要站體建築,以及原本的第一、第二月台,而這些站體基本上仍維持其原有的功能,保存具有傑出的文化資產真實性及完整性。 (三)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 1、臺灣鐵路沿線的火車站共有27處具有文化資產身分,其中4個特等站中,除已拆除改建的臺北火車站外,臺中火車站指定為國定古蹟,高雄、花蓮火車站登錄為歷史建築,但此3座車站均因路軌高架或改線而不再作為車站之用。 2、其次在28座一等站中,僅新竹、嘉義、臺南等火車站擁有古蹟身分,惟嘉義、臺南火車站亦因實施路軌改變而減損其原有功能。獨新竹火車站是罕見保存良好的特例,堪稱20世紀以來臺灣鐵路工業文化資產中保存之典範。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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