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濁水溪每當遇到大雨或颱風季節時就經常會更改河道,因此二水當地民眾在河床上所開墾的溪浦地也常會受到濁水溪大水的沖刷,甚至造成田地流失的情況。劉炳賀先生(1948年生)回憶在1959年所遭遇的八七水災時,當時大水將濁水溪河床上的溪浦地全都淹沒,造成原本的溪底田全都流失,直到大水退去之後,居民才又回到濁水溪河床上的高灘地再重新進行溪浦地的開墾。劉先生補充說,當大水退去之後,被淹沒的溪底田有時只是被泥沙覆蓋住,這樣田地只要壓過後就比較好整理,但如果田地是被大水沖刷後整片流失的,那就只能重新再找新的土地來開墾。
因此有句俚語說「三年水流東,四年水流西」,就是在形容濁水溪經常會更改河道,有時候往東流,下次可能又往西流,沒有固定的流向。有時候流到這邊,有時候又流到那邊,當大水流過之後,可能原本這邊的土地流掉了,但沖到那邊就會堆積變高形成浮腹地,偶爾水量很大時,土地也會像是被割走那樣,有一個深溝切下去,在那邊開墾的溪底田就崩塌掉了。
劉炳賀先生解釋說因為濁水溪從上面的名間鄉流下來後,在名間鄉和二水鄉的交界處這裏算是一個縮口,當縮口出來後溪水的流域就打開了,所以如果遇到很強的風勢,縮口水量較大,就會改變溪水的流向,而河床上的土地因為是砂質礫層,所以只要遇到大水加上強風,位在河床上的土地就很容易被溪水切割或是一併流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