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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義民廟

北港義民廟的成立,主要起於清領時期中南部兩件重大的抗官民變事件,其一發生於乾隆51年至53年(西元1786-1788年)的「林爽文事件」;其二為發生於清咸豐、同治年間(西元1862-1863年)的「戴潮春事件」。乾隆51年冬,林爽文會合天地會,以「反清復明」為號召,發動抗清民變,於攻克彰化之後,轉兵南下,民變戰局擴延至沿海北港一帶,同時沿海一帶盜匪亦趁勢為亂,引發臺灣中南部地區社會劇烈動亂。當時(乾隆52年)北港地區為免於抗清兵勇與盜賊的侵擾,組成「義民團」(相傳有一百零八名壯丁勇士參與,並帶有一隻勇猛忠犬),然於多次戰役之後,終因陷於詭計全體罹難(當年五月三十日)其後福康安渡海平定亂事,乾隆五十三年此一抗清民變全部弭平,北港地區並獲清廷御頒「旌義」金匾,以表揚鄉勇助官禦亂的事蹟,同年六月北港仕紳倡議將義民遺骸合葬瓦棺,並建立「旌義亭」,明訂義民罹難之日為年度祭辰,以資奉祀。 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起事的「戴潮春事件」中,北港紳民義勇再度協助官方,除維護本地家鄉安全防務,更隨清軍赴嘉義退敵解圍。此事件平定之後,計有36名本地義勇死於戰役,於是合祀於乾隆53年所建之旌義亭中。同治2年(西元1863年)因黃玉琮敬獻石雕香爐,上書「義民公」字樣,於是「義民廟」之稱呼逐漸取代舊有之「旌義亭」。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雲林縣
    北港鎮
    義民里旌義街2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62401503號
    2007-10-25 00:00:00.0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2


    種類名稱
    寺廟


  • 現狀
    主殿奉祀義民公,後殿配祀土地公及義犬將軍,另有義塚二座位於義民廟兩側。
  • 外觀特徵
    義民廟是台灣少數墓塚與廟合一的古蹟,祠廟本身與三個義塚間形成左右對稱及主次間的平面佈局關係。而台灣多數的客籍義民廟中,北港義民廟是少數有奉祀閩籍義民的祠廟,其意義格外特殊。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三川殿,主殿,木構,石作雕刻與詩文柱聯,極多甚具歷史價值與營建考證價值的匾、碑、牌位、石雕、營建部件等,多數保存完整。
  • 使用情形
    廟體小巧精緻,三川殿與主殿之間並未留設天井空間,兩空間之室內金柱連成柱列,顯得進深更長。廟內木構多細緻精秀,石作雕刻與詩文柱聯亦為可觀,同時並保有極多甚具歷史價值與營建考證價值的匾、碑、牌位、石雕、營建部件等,多數保存完整,極為難能可貴。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北OOOOOOOOO
    土地所有人
    義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觀光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5523218
  • 主管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雲林縣政府
  • 室內特徵
    三川殿,主殿,木構,石作雕刻與詩文柱聯,極多甚具歷史價值與營建考證價值的匾、碑、牌位、石雕、營建部件等,多數保存完整。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雲林縣
    北港鎮
    廟西段
    575
  • 緯度
    23.5676581135429
  • 經度
    120.302919161243
  •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
  • 影音多媒體圖片
    檔案網址


    拍攝者
    雲林小分區


    多媒體名稱
    北港義民廟


    拍攝時間
    2022/07/09


    檔案網址


    拍攝者
    雲林小分區


    多媒體名稱
    北港義民廟


    拍攝時間
    2019/10/24


    檔案網址


    拍攝者
    雲林小分區


    多媒體名稱
    北港義民廟


    拍攝時間
    2022/07/09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紀念或其他學術價值:義民廟乃奉祀乾隆年間林爽文事件及同治年間戴潮春事件中殉難的義民、忠犬,在台灣開發史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其塚廟合一的特性與祭祀閩籍義民的特殊性,更顯出其不凡的保存價值。 (二)時代之遠近:乾隆53年(西元1788年)開始建立旌義亭,同治2年(西元1863年)奠定義民廟建築之基。 (三)與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爲感念林爽文事件中保鄉殉難的一百零八位義民與忠犬,於乾隆53年(西元1788年)建立「旌義亭」,爲義民廟建立之始。同治2年(西元1863年),將戴潮春事件中陣亡之三十六名義民,合祀於旌義亭中。同年,北港街監生黃玉琮募款重修「旌義亭」,並敬獻石雕「義民公」香爐,將旌義亭改稱義民廟。 (四)表現各時代之特色、技術、流派或地方特色:本廟是國內少數墓塚合一的古蹟。基本上,旌義亭建立之初是爲了藉以褒揚忠於清廷、保鄉衛民之義士而建立之祀亭,因此,依原有墓塚而建為一大特色。義民廟整體以二進建築為主體,義塚分三處,爲於主殿正後方及廟身左右兩側。 (五)數量之多寡:目前國內被指定為古蹟的義民廟計有三處,即新埔褒忠亭、彰化懷忠祠與本古蹟。 (六)原為內政部公告指定閩臺地區第三級古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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