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9年(1950)時中央北路麗泉印染廠(約於民國56年,1967,遷至溪尾地區),專事早年花仔布的製作,生意非常好,然而,最早的麗泉工廠位於狹窄的長元街與中央北路上,卡車出入不便,廠地有限,這也是麗泉後期東遷分子尾的主因。麗泉廠從中央北路搬到東區溪尾地區碧華公園邊後,水流公對面,李金樹將土地賣給台北市迪化街乾貨大亨李新德,並退出經管;直到當地水質因工廠污染變壞,且麗泉廠生意經營走下坡,最後改為倉庫。且舊廠廠地不敷使用,最重要的遷廠原因是當時工廠生意太好,印染廠的機器聲音很吵,影響早年人口已開始密集的中央北路居民安寧,因此才搬到溪尾重新設廠,當時從舊廠搬到新廠,李金樹不做了,才換由李新德掌理工廠。可是據曾在央北與溪尾廠服務的老員工邵松雄表示,原中央北路舊廠水質好,水井挖到兩百台尺深,而到溪尾設廠後,分子尾當地水質差,而麗泉染整廠染整過程特別重視漂染水質,水對布色好壞有絕對的影響關鍵,新廠挖水井又深至四百台尺,這多挖的兩百台尺又需要大力投資,水質不佳又經過特別處理,這是後來溪尾麗泉廠撐不下去,生意走下坡,改出租他人做倉庫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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