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民國50、60年代(1960、1970年代),範圍在今昔稱「橋階仔」福德北路、重新路一段及福德南路交叉口附近,早期自行車、三輪車常見,即使輕便機車也開始出現,在三重一端近橋街道處被稱為橋頭,自此便成為早期民眾口中習以為常的橋頭派出所名稱,重新路一段及福德北路交叉口的大橋頭派出所自日治時期便設立,便是橋頭派出所之稱呼由來。最早的三重派出所源自民國 34 年(1945)隸屬於臺北縣新莊區鷺洲鄉,國民政府代表同盟國接管臺灣政務,原臺北州新莊郡鷺洲庄改稱臺北縣新莊區鷺洲鄉。光復後原屬蘆洲鄉管轄的三重埔,因人口已達三萬餘人,而蘆洲只有一萬多人,三重地方人士提議三蘆分治,兩地仕紳及官員決定以寺廟的信徒範團來定界,也就是將信仰湧蓮寺觀音佛祖的和尚洲地區劃為蘆洲鄉,在民國 36 年(1947)4 月 1 日,鄉內的二重埔、三重埔地區劃出另設三重鎮,鷺洲鄉一併更名為蘆洲鄉。民國 39 年(1950) 撤廢新莊區署, 改由臺北縣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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