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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冬蕭宅

佳冬蕭家原籍廣東省嘉應州(梅縣)石寮都龍牙鄉,以梅軒號五十郎公為肇基始祖,開臺祖則為松源始祖派下第十九世蕭達梅。蕭達梅於往來旅次中,不幸失事於黑水溝而下落不明。其子清華乃離鄉至臺南尋父,後於軍中任職。清華原有子啟明,後娶臺南府城女子,生次子光明,乃定居臺南。啟明,亦任職於軍中。光明善經商貿易,在其母舅協助下,於清道光年間,當其父清華及兄啟明隨清軍「振宇」、「清福」兩營軍前往港東里時,一同前往開拓生意,設「蕭協興號」,在東港、佳冬一帶從事商業活動。初以釀酒為業,因刻苦經營而大有進展,不久即購置田產。後又經營染布業及米穀生意,財富迅速累積,成為富商,營商範圍以東港地區為主。 光明經商致富後,因對原鄉古宅思念不已,乃於清咸豐初年購買林氏土地,請唐山師傅負責興建大宅。因建材均來自中國,故先運至臺南安平港,轉運至東港,再用牛車運至下六根庄,運輸過程繁瑣緩慢,故興建施工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整個五落大厝並非同一時期完成。約於清光緒初年(1875~)購地『起屋』,初期營建現今之二、三、四堂、左右橫屋、馬鹿廄及染房。15年後(約1890)建第一堂及左右橫屋,又隔5年(1895)建第五堂,由此五落大厝規模底定。日昭和13年時(1938),因颱風侵襲第一、第三堂修建,而第二堂則屋頂修護。第一堂正立面被改為大正時期流行的門面、第二、三堂也以洗石子整修過屋柱及堵壁。後因年久失修,第五堂左橫屋進行改建。其正身共有五進,左右建有護龍,第二至四堂,是當年所建均有百年以上歷史,第一堂、第五堂及左右護龍(橫屋)則為後期陸續增建。其第三堂中供奉天地君親師、井灶龍君、福德正神之神位,此種神位之供奉形式移植自中國,臺灣則罕見。蕭宅之空間佈局可說是一種回字形的圍壟式平面格局,有五進堂屋和四個內埕,左右對稱,有一明顯的中軸與核心。第四堂屋頂中央木板上之「和合」二字,顯示蓋屋分金定址之習俗。蕭宅屋面隨中軸線堂屋次序起伏變化,深具層次感。屋頂由前而後漸加高,以第四堂最高,此與板橋林家五落新大厝之第三落最高,且前後各落依次降低有所不同。蕭宅之結構支撐系統,以簡單的硬山擱檁形式為主,少數例外是第一、二堂的前檐廊,以牌樓面步口簷廊形式作承接,此乃廣東潮汕一帶的特色。蕭宅展現的是客家住宅的特色,陳設簡單而肅靜,屋脊全為馬背。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屏東縣
    佳冬鄉
    佳冬村溝渚路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74臺內民字第357272號
    1985-11-27 19:16:10.0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目前為私人經營文化資產場域,提供收費參觀服務。
  • 外觀特徵
    蕭宅展現的是客家住宅的特色,陳設簡單而肅靜,色彩以朱、墨為主,屋脊全為馬背。蕭屋為複合式的傳統建築群,規模宏大,深達五堂的大型合院主體建築坐東北朝西南,原在東南外側另有步月樓、文老師宅、學堂等一排房舍作為茄冬聚落的一道防衛牆今僅餘步月樓;另西北外側原為馬鹿廄,日治時期改建為洋樓。五堂合院的主體建築具有明顯的中軸和核心,雖然第五堂係建於日治時期而非草創即有,故而型態與前四堂有所差異,然就整體而論,其配置仍遵循著左右對稱與長尊幼卑的傳統禮教規範。中軸線的五座堂屋自前而後圍塑出四個內埕,面寬三開間的主建築體左右兩側則為成排橫屋,其間夾有狹長天井,並以多處騎馬廊作橫向連通,整體空間佈局可歸類為回字形的圍龍式平面格局。各堂屋空間層次鮮明且造型富韻律感,雖供奉神明的第三落主堂位序最高,然平面規模與高度卻以第四堂為首,呈現由外而內、自前而後逐次加強的意象景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 使用情形
    私人經營之文化資產場域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蕭OOOOOO
    建築所有人
    蕭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菸廠路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8-7210234
  • 主管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屏東縣政府
  • 室內特徵
    主體建築的房舍多屬硬山擱檁承重構造,部分簷廊為步口簷廊(大步簷式)構造,第一進正面更有當時流行的牌樓面,亦見有穿斗式構造用於橫屋(廚房或家事空間)。因歷經多次增改建,材料多樣,從早期的傳統紅磚板瓦、福杉、土埆、卵石、灰泥,到日治時期的標準磚、洗石子、水泥粉光等皆可得見。其營造工法與裝飾主題則融合了傳統、和風、洋式等內涵風格,具現其歷史之變遷和主人的品味。就材料與施工的精美度而言,前三落堂屋和內埕、天井實為精華所在,有木雕、石雕、彩繪、泥塑…等,具備高度的工藝與文化價值。目前除了第五進左橫屋拆除蓋成透天厝外,基本格局及形式大致尚稱完整,仍能維持原樣舊貌。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緯度
    22.417897
  • 經度
    120.55025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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