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字元輝,祖籍福建漳州平和縣新安里山布社烏石人,生於1699年(清康熙三十八年)。祖父名連;父名珠,號朝聯,字純樸;母親名蔡良惠。 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吳鳳祖父吳連經常往來閩臺間做「走水」(即小商販)生意。後因年事已高,退守家園。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漳州遭強颱侵襲,翌年又逢大旱,迫於生計,吳鳳父親吳珠,攜帶妻兒渡臺謀生,時吳鳳才十三歲。來臺後,初居諸羅城內前街,再舉家遷徙打貓東下堡番仔潭莊(今嘉義縣竹崎鄉)。吳珠除從事與阿里山原住民往來交易的「番割」外,也成立了一個叫「吳大振」的墾號努力開墾事業。由於這種淵源,吳鳳熟悉鄒族的語言風俗,日後才會擔任「通事」一職。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吳鳳十九歲,娶陳古的長女陳良德為妻。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生長男,取名登舜。這期間,吳鳳跟隨父親出入山地,與鄒族諸社建立了良好關係,後來繼承父業,成為「夥長」(即墾首),招佃開墾阿里山一帶「番地」。同年爆發朱一貴事件,諸羅陷於動亂,阿里山及水沙連各社乘動亂掠殺,原李姓通事因此被殺,遂由吳鳳接任此職。吳鳳既任通事,築一「社寮」於打貓東下堡番子潭莊,全家舉遷於此。兩年後又在社口莊(今嘉義縣中埔鄉)建立支廨。從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任通事,至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被殺,任期長達四十八年之久。 吳鳳生平史料頗少,已經難以作一詳究,甚至他的死因也是眾說紛紜,我們可以歸納成五種說法:一、捨身成仁 二、原住民誤殺 三、拒戰被殺 四、原住民索首級殺吳鳳 五、吳鳳掩護他社而被殺等。實情如何?因現存資料都是再傳聞的二、三手史料,很難據以考證或論斷。吳鳳死後,碰巧阿里山各社發生疫癘,死亡相繼,致使原住民深信是吳鳳亡靈作祟,遂立誓不再出草。可能因吳鳳死後種種異象,鄒族一時不敢再向嘉義一帶出草,再加上與布農族之鬥爭,及由原住民擔任通事,減少了被剝削扣社租情形,減低衝突因素,漢人與原住民之間維持了近百年和平相處的歲月,所以到了清領末期、日治時期,阿里山原住民在漢人與日人眼中,認為「素稱馴順」,並且認定是吳鳳捨身取義的影響,造成日後一些爭論的出現。總之,不論吳鳳之死是否真對阿里山原住民出草習俗有影響,至少反映出當時出草事件的減少,故附近漢民感念吳鳳,立祠祀之。嘉慶末年,由通事楊秘推動,在社口莊吳氏邸址,創建祠宇,每年八月,以其殉職之日為期,虔誠祭祀。此後,吳鳳廟迭有興修,至1985年(民國74年)擴建成吳鳳紀念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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