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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懷忠祠

「彰化懷忠祠」,興建於雍正10年(西元1732年),現今位於彰化縣彰化市富貴里民權路169巷2-3號。 彰化懷忠祠的修建,與雍正9年(西元1731年)12月所爆發的「大甲西社事件」相關,此事件之爆發為淡水同知張弘章欲蓋衙門,於是要求大甲西社之原住民提供勞力,但工程中勞役過重,導致大甲西社起事反抗,直至雍正10年(西元1732年)才平息,為紀念在此役中以黃仕遠為首等戰死之民眾,共十八人,鄉人將屍首葬在縣城西門外,提其塚名為「十八義民之墓」。事件既平,長官上奏朝廷,雍正帝深予嘉許,賜祭予卹,後由當時的粵籍監生李安善(字喬基)主其事,因而建立此「懷忠祠」。 懷忠祠曾於乾隆51年(西元1786年)的林爽文事件中遭受破壞,道光16年(西元1963年)左右祠宇更是荒廢,僅存塚墓,直至道光25年(西元1845年)發起重建,另於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因戴潮春事件而再次毀損,直至光緒5年(西元1879年)重建。光緒10年(西元1884年)可能有重修,光緒12年(西元1886年)廣東省嘉應州監生李嘉棠擔任彰化縣知縣時,一度以同鄉情誼,號召附近舉人、秀才捐金維持。不料後因清丈不公,引起光緒14年(西元1888年)施九緞事件,懷忠祠可能遭受到破壞。日治初期,改隸之初,曾為憲兵隊駐在所。明治末年作為臺中醫院彰化分院用,僅有一祠廟建物,廣約九十七坪大,佔地約一百四十二坪。至大正年間廟宇建築形制為瓦葺土埆所造成的三開間兩進兩廊帶左右護龍平屋,廟前有魚池,以其收入作為祠宇香火祭祀開支。昭和年代,祠宇傾頹,徒存孤塚淒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彰化崇文社同仁徵募詩文弔念且編輯成書,並呼籲日本當局與臺島富豪,要妥善保存,或建築新祠,或重修故塚。 後在民國42年(西元1953年)執行重修,正殿與後院為數戶人家鳩佔,民國74年(西元1985年)經內政部公告為第三級古蹟,並且於民國82年(西元1993年)進行重修,民國86年(西元1997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訂後指定為縣定古蹟。 懷忠祠至今已有200餘年之歷史,為見證「大甲西社事件」的重要歷史古蹟,內存之「舍生取義」、「榮邁登瀛」匾額,更是重要之歷史文物。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彰化縣
    彰化市
    富貴里民權路169巷2-3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74臺內民字第357272號
    1985-11-27 17:07:34.0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2


    種類名稱
    寺廟


  • 現狀
    彰化懷忠祠於民國74年(西元1985年)由內政部公告為古蹟,經民國82年(西元1993年)整修後,其風貌以原樣保存,並開放民眾祭祀、中元普渡使用。
  • 外觀特徵
    彰化懷忠祠座西朝東,原為一座三開間兩進兩廊,左右護龍之廟祠建築,因歷經侵占或改建與損毀,目前僅存拜殿及正殿之三開間單進建築有前廣場之平面格局。由於原有基地周遭建築林立,基地也較前方道路路面降低許多,為維持基地完整性,廟埕周遭環以石欄杆,其作法以傳統花崗石材立石矮柱橫樑,以與道路區隔。廟埕與路面高程差有五階約一公尺,將懷忠祠變成一獨立空間。 懷忠祠建築依傳統營建法則與興築,屬磚石木混和構造。就懷忠祠之建築年代,因經歷多次整建,最後呈現之面貌。從建築所使用之建築材料多屬不完整及施工方法比較簡陋,不似臺灣傳統寺廟建築之華麗,顯現當初興建經費之不充裕。整體裝飾性部材極少,亦不見任何彩繪痕跡,大多漆上土朱紅之油漆,而在椽條上繪虎斑紋外,並無彩繪。唯一在墀頭盤頭上泥塑,是在民國82年(西元1993年)整修時所做之人物泥塑,仍具古樸風味。 懷忠祠現存構造,其使用建築材料,仍以地方生產及容易取得者為主,在牆之構造方式,以磚砌為主,拜殿屋面連結正殿形成雙連馬背型。基礎夯實後疊砌高約30公分之卵石度,上接磚牆磚厚約4公分,以亂砌砌築方式施作,兩側表面再施以白灰粉刷,在門洞、門框、鳥踏、墀頭部為可視其清水磚面,墀頭上身部分之磚面以二皮半顏只磚砌作,下鹼部位以粉刷處理。屋面以傳統紅瓦鋪設,拜殿覆以不上釉之筒板瓦,外埕鋪設花崗岩。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整體管理維護狀況良好,惟請管理單位加強留意與鄰房間的環境整潔。 2.請管理單位定期檢視電線管理及明火之使用,並確實檢視無使用之設施電源是否關閉,以及焚香是否熄滅。
  • 使用情形
    經整修完成後,維持信徒參拜及祭祀活動,及每年舉辦春、秋兩季和中元普渡活動。全區除儲藏空間外皆供民眾參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懷忠祠
    建築所有人
    懷忠祠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7292201
  • 主管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室內特徵
    拜殿為捲棚頂之大木結構,為四架二柱前出挑簷栱共三挑,兩柱間以大通作為橫樑,形成穩定之框架,通下為通隨(員光、彎弓)。通上童柱疊以三斗,並用瓜筒與大通結合。柱與疊斗間置束仔以現況構造束仔下置束隨,其束隨也以束仔形式出現,看似雙層束,並沒有做成一般束隨之華麗雕刻,除瓜筒做成南瓜狀略微雕刻外,所有構件並無其他彩繪等。拜殿與正殿之間以簡單橫枋及通隨(員光)劄牽,中間屋面銜接處立一童柱,柱上承桁,桁接兩屋面之交點。 正殿共用五柱十二架,正殿金柱間構架三通二童柱,柱間並無裝飾之束隨或彩繪雕刻。大通上二尖尾圓童柱,童柱間置二通,二通上再立一童柱,左右八字束仔,與中脊桁以頭巾作收。前步口置二通二童柱,每一通上各立一童柱並直接承桁,桁條下從左側出一束仔及束尾,同樣不做束隨之構材。後步口以一通一童柱構架方式,並自桁條處出一束仔。 神龕架之構架亦以一橫枋上立一方童柱之構造方式,也是自桁條下方出一束仔,九架及十一架桁間束仔下方做一方形束隨,於構架間不做任何構材。建築物內部鋪設地坪則遵循傳統作法以尺磚丁鋪。祠內柱珠造型共五種,有最為古老之鼓狀及年代較近之束腰狀,可視其為多次整建證物。 彰化懷忠祠建築之裝飾在祠廟建築中,為一個特例。在裝飾上並不顯眼也不華麗,外觀未見傳統寺廟建築之剪黏泥塑,內部棟架也無精緻之彩繪,在傳統建築中木棟架構為主體,除主體結構材盡量不做雕刻外,其他構材,幾乎無處不施雕。懷忠祠之建築主體之木構架,通材皆做魚尾叉。拜殿捲棚架疊斗瓜柱瓜筒,瓜瓣較短,此處可見刀斧之跡。真正具備雕刻題材者僅在簷柱旁之花草雀替(托木)、神龕隔屏上花草花罩,隔扇窗櫺之雕刻則屬複雜之雙交毬文菱花紋,橫披上書條紋窗,就懷忠祠建築之木雕簡單樸實,與傳統所見之華麗建築無法比擬。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彰化縣
    彰化市
    民族段
    395
  • 緯度
    24.076202451625
  • 經度
    120.538528994139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 影音多媒體圖片
    檔案網址


    拍攝者
    趙守彥


    多媒體名稱
    彰化懷忠祠01


    拍攝時間
    約於2011年


    檔案網址


    拍攝者
    趙守彥


    多媒體名稱
    彰化懷忠祠02


    拍攝時間
    約於2011年


    檔案網址


    拍攝者
    趙守彥


    多媒體名稱
    彰化懷忠祠03


    拍攝時間
    約於2011年


    檔案網址


    拍攝者
    趙守彥


    多媒體名稱
    彰化懷忠祠04


    拍攝時間
    約於2011年


    檔案網址


    拍攝者
    趙守彥


    多媒體名稱
    彰化懷忠祠05


    拍攝時間
    約於2011年


  • 指定(登錄)理由
    1.《彰化縣志》〈十八義民傳〉載,題為「十八義民之墓」見證重要歷史事件,極具保存古蹟價值及必要。 2.斗拱型成古拙少見,前有廣埕,內懸有兩匾,題為「舍生取義」、「榮邁登瀛」古匾,顯示其地方史之特殊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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