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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張家祖廟

張家祖廟,位於舊名下七張犁(今西屯協和里一帶),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平和縣馬堂田背鄉之張氏祠堂,興建於日治明治37年(1904),二戰以後,歷經幾次大修,現存祖廟坐西朝東,是一座兩進兩廊四護龍的四合院祠宇建築。 祖廟前有寬廣的前埕、半月池與惜字亭,建築格局與中部地區的傳統民居相似,建築本體以中軸線劃分左右,作法各有不同,最具特色。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西屯區
    協和里安和路11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七四臺內民字第357272號
    1985-11-27 15:53:26.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1


    種類名稱
    祠堂


  • 現狀
    民國98(2009)年完成修復,本古蹟屬私人祠堂性質,正殿奉祀祖先牌位,左右內外護龍除供族人居住外亦出租給外人使用。民國98(2009)年完成修復,本古蹟屬私人祠堂性質,正殿奉祀祖先牌位,左右內外護龍除供族人居住外亦出租給外人使用。
  • 外觀特徵
    古蹟建築三開間的前廳與正廳,均用柱廊形式,柱廊內,左右次間為紅磚斗仔砌牆體,前廳紅磚牆上開八卦三櫺竹節窗,窗外框以磚雕構成,兩邊圖案及雕法各有明顯差異。正廳紅磚牆上開直櫺木窗,形式較前廳簡單。廳堂室內大木結構多用硬山櫚檁,只有兩廳的前檐廊及左右牆廊有雕刻及彩繪的抬樑結構。屋頂全為硬山形式,兩廳及內外護龍的院門屋頂都有彎曲起翹的燕尾脊。右外護龍鋪設茅草頂,與其他空間鋪設瓦頂不同。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保持現狀並遵照古績保存相關法令
  • 使用情形
    張家祖廟之管理在日治時期是分為七陣,每年之春、秋祭祀活動,分別由各陣依序輪流負責。戰後,陣數縮減至五陣,並採行委員制度共同管理,成立祭祀公業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十一人組成,並由主任委員負起各項事務管理之責。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祭OO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門廳懸有「翰林」、「進士」等清代匾額文物,其建築中軸線之門廳、正廳與內埕,屬於家族祭祀空間;左右內護龍為住家及提供返鄉祭祖族人居住使用;左右外護龍為後期增建,分別作為張家宅第與佃農住所,使其整體具有3種不同的空間機能,為其特色。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西屯區
    福和段
    242
    2
    臺中市
    西屯區
    福和段
    243
    3
    臺中市
    西屯區
    福和段
    45
  • 緯度
    24.1760981934857
  • 經度
    120.622089459126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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