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苗栗文昌祠

「苗栗文昌祠」位於苗栗市區西南,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完成興建,主祀文昌帝君,配祀制字先師(倉頡)及昌黎先生(韓愈);共有二座祀田,分別位於四湖庄桄榔埔(今西湖鄉四湖村)與蛤子市(今公館鄉福星村)。 苗栗地區從乾隆年間逐漸開發後文風日盛,參與科舉人數日多。因此,清光緒八年(1882年)時,有例貢生林際春、廩生陳萬青、生員黃文龍、監生邱蘊常、范炳輝等人倡議建造,祀奉文昌帝君祠。延聘監生兼職堪輿師的王東海監造,完成一座二進及左側護龍,共十六間房的祠堂。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完成興建,同年由董事林際春從新竹背負文昌帝君神像入祠安座。 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苗栗縣初設,首任苗栗縣知縣林桂芬抵任,暫時將「苗栗文昌祠」作為辦公場所,一年後才遷到新建完成的衙署。清光緒十八年(1892年)在「苗栗文昌祠」內的倉頡廳及左護龍設立「英才書院」,做為苗栗地區主要的教育機構。日治時期,「苗栗文昌祠」淪為憲兵駐屯地、公學校分教場和支廳宿舍,因而遭到嚴重破壞,直到二戰後才得以重新整修。 「苗栗文昌祠」是苗栗地區,文化教育的重要建築物,見證苗栗地區初期行政、文化教育變遷,為苗栗地區的文教中心。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苗栗縣
    苗栗市
    綠苗里6鄰中正路756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台民字第338095號公告
    1985-08-19 09:42:07.0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80000168B號
    2019-01-14 15:52:13.559
    新增面積
  •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2


    種類名稱
    寺廟


  • 現狀
    「苗栗文昌祠」位於苗栗市區西南,中正路與文昌路交叉口(苗栗市綠苗里中正路756號)。定著土地面積為1,387平方公尺,建築物與土地皆為苗栗文昌祠管理委員會所有。 「苗栗文昌祠」於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8月19日,指定為苗栗縣縣(市)定古蹟,民國八十三年(1994年)進行調查研究,民國八十六年(1997年)進行維護工程。目前平日提供信徒參拜、考生入祠祈求考運順暢等宗教活動外,每年農曆2月3日與8月3日,舉行春、秋祭祀與「開中門」祭聖儀式,其他並無非宗教性活動。
  • 外觀特徵
    「苗栗文昌祠」是一座三開間兩進兩廊合院式祠宇,坐西北、朝東南,從外到內,分別有照壁(牆)、左右山門、前埕、前殿、中庭、牆廊、拜殿、正殿等建築物。祠前有寬闊廟埕,埕前有一道照壁與中正路分隔,左右設有山門各一座,提供進出之用。 建築中軸線前端的獨立牆壁,是中式建築特有的建築結構體-「照壁」。照壁的作用,包括擋住外界視線,區隔文昌祠與外界干擾、避免住家沖煞功能;也有光線返照,使正面明亮的作用。本座照壁墀頭有琴、棋、書、畫等泥塑裝飾,是苗栗文昌祠的外觀特徵之一。 前殿外檐裝修多由砂岩雕成,正面開三門,中門左右鏤雕石質夔形圓窗,形式古樸。大木結構多用角形樑,是主要的外觀特徵之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苗栗文昌祠」建築本體為磚石、木構造建築,易受白蟻侵蝕及火惡之危害風險,需定期進行白蟻防治等預防蟲蟻蛀蝕作業,以及檢視防火設備是否功能正常等管理維護工作。
  • 使用情形
    「苗栗文昌祠」的古蹟本體保存完整,平日提供信徒參拜、考生入祠祈求考運順暢等宗教活動外,每年農曆2月3日與8月3日,舉行春、秋祭祀與「開中門」祭聖儀式,其他並無非宗教性再利用活動。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苗OOOOOOOOO
    建築所有人
    苗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7-352961#712
  • 主管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
  • 室內特徵
    「苗栗文昌祠」前殿,中門門柱外有一對抱鼓石,使用俗稱「泉州白」的花崗岩雕刻而成,是少見的精品。中門上書寫「天聾」「地啞」,左次間是「加冠晉爵」,右次間為「勤讀」「詩書」等文字,突顯「苗栗文昌祠」作為文廟的室內特殊裝飾風格。 正殿是全棟建築的核心,採用敞廳形式,正面不安隔扇,使空間顯得寬敞明亮。大木結構的柁樑用角形截面,南瓜柱內側安雀替,為主要特點。正殿內木作裝飾風格較為細膩精彩,集中於大木結構並以包袱彩為主要彩繪形式,束隨與雀替雕工細緻,以花鳥圖案為主,夔龍多作魚尾叉,橫向出栱多作三面雕,尤其以栱頭最為繁複。
  • 評定基準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苗栗縣
    苗栗市
    苗栗段
    161-23
    2
    苗栗縣
    苗栗市
    苗栗段
    399
  • 緯度
    24.55392
  • 經度
    120.818263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款
  • 指定(登錄)理由
    倡設英才書院於此祠倉頡廳,以教化莘莘學子,設縣之初、知縣亦曾在此辦公,故此祠為苗栗縣治初期行政、文教中心。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