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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嵌樓

位於臺南市赤崁街與民族路交叉口上的赤嵌樓,原為荷蘭人所建。早期的漢人稱荷蘭人為紅毛,所以也把這座建物叫做紅毛樓,亦稱番仔樓。西元1598年西班牙人佔領臺灣未成,西元1622年荷人佔領澎湖,受明朝派兵驅離後,西元1624年移居佔領大員,展開了規畫周詳之殖民地統治,首先建造熱蘭遮堡以鞏固統治權,西元1652年發生郭懷一抗暴事件,於西元1653年荷蘭人在此築堡壘命名為普羅民遮堡,而當地人士因其係建在赤崁地方,乃稱之為赤嵌城。鄭成功自北伐南京失利後,欲取臺灣為反清復明之新基地,明永曆15年(西元1661年)以兵力守備較弱之赤嵌樓為攻擊第一目標,歷經八個月之久,荷人出降於同年陰曆12月13日撤離臺灣,結束了荷人對臺灣三十八年來的統治與壓榨。清康熙22年(西元1683年)施琅領軍擊敗鄭軍,結束了鄭氏治臺時期,翌年臺灣納入清帝國版圖;赤崁樓仍沿鄭氏時期之用以儲藏軍械火藥之倉庫。清康熙60年(西元1721年)以朱一貴為首之鄭氏時期遺民大張反清復明之旗幟,首當將赤嵌樓正門鑄有荷文四字鐵鑄門額拆掉,以此鐵材鑄造兵器;於是赤嵌樓門戶開始起變化,自始首開赤嵌樓遭破壞先例,從此破壞不斷。直到清乾隆15年(西元1750年)知縣盧鼎梅將縣署移建於赤嵌樓右側,加以修護管理,定時開放供人參觀,而有府城八景之一「赤嵌夕照」的美名。同治初年,供奉觀音佛祖的信徒們,在城樓上建造大士殿。清法戰爭時期,劉銘傳命臺灣知縣沈受謙拆毀荷蘭時期的城樓,人士殿因而受到波及。清光緒12年(西元1886年)沈知縣為了振興文教,在赤嵌樓北側建蓬壺書院,同時,將赤嵌樓樓基填平,在高臺上建造文昌閣、五子祠及海神廟。迄今仍維持清光緒12年樣貌。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赤崁里民族路2段212號(包括蓬壺書院)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72台內民字第202452號
    1983-12-28 15:38:04.0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 現狀
    民國49年福康安定林爽文的九座晶匾碑,移至海神廟臺基邊排列展示。民國54年赤嵌樓做了一次大規模的整修,移除了不少朽木,卸換上許多鋼筋水泥的柱樑。
  • 外觀特徵
    現今赤嵌樓外觀特徵為現今尚存海神廟、文昌閣兩建築及荷式之遺跡,外圍的一組三開間格局乃由正背之四支檐柱連線通過中央四支金柱構成,此一組面寬三開間之格局;金柱與檐柱間尚有一磚牆及附璧柱。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屋頂防水、油漆脫落
  • 使用情形
    參觀、休憩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臺南市政府
    土地所有人
    臺南市政府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古蹟聚落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676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室內特徵
    文昌閣:延伸其上層檐柱至底層地板,然後比較此一假想柱與下層檐柱所形成之空間型態,而其形成之空間型態可分為三種:1.正面之檐廊空間;2.背面之樓梯空間加檐廊空間;3.兩側之局部次間加檐廊空間。此三種介於上檐柱與下檐柱之間的空間類型變化,表達了傳統建築結構系統在空間塑造上變化的彈性。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緯度
    22.9975160953868
  • 經度
    120.202478426198
  •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總統令公佈 )第27條
  • 指定(登錄)理由
    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43條綜合評定之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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