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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得祿墓

王得祿墓位於今嘉義縣新港鄉安和村與六腳鄉雙涵村交界處,行政區屬於嘉義縣六腳鄉,墓園面積共1.92公頃,所有權屬王得祿後代王順記等人所有。王得祿將軍,字百遒,號玉峰,別號慎齋。先世原世居於江西南城,康熙末年臺灣發生朱一貴事件,王得祿曾祖奇生隨軍渡臺征勦,後歿於鳳山,賜恩騎尉,其家人遂遷居諸羅溝尾莊(今嘉義縣太保市)。王得祿十五歲入武庠,十七歲時林爽文起事,得祿乃投身於柴大紀麾下,隨軍征戰,並募勇五百,屢建奇功。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一月,大將軍福康安克復諸羅,得祿從之,入大里杙追捕林爽文,事平之後,獲賞戴花翎,以千總實缺用。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補福建督標右營。嘉慶年間閩浙沿海海盜猖獗,尤以蔡牽、朱濆為首的兩大集團為害最烈,劫船越貨,商務阻遏。得祿與邱良功兩人輔佐福建水師提督李長庚搜勦,得祿亦因功而累獲晉升。清嘉慶十二年(1807年)李長庚追捕蔡牽於黑水外洋,中炮殉職。清嘉慶十三年(1808年)春正月,詔命王得祿任福建提督,總轄閩海兵船,繼續勦寇。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八月,得祿終於勦滅蔡牽於黑水洋。捷聞,詔封二等子爵,賞戴雙眼花翎。之後,王得祿繼續追勦其餘海寇,每有斬獲,海疆因而漸趨平靜。清道光二年(1822年)以病乞准回籍,並捐運津米,倡修鳳山縣城,奉旨交部優敘。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張丙起事,王得祿以招募鄉勇平亂有功,詔加太子太保銜。亂事平定後,因嘉義城垣已毀,乃倡議重修,並捐建義倉,以備兵荒。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鴉片戰爭時,王得祿奉旨駐防澎湖以禦英軍。同年十二月病逝於防次,享壽七十有二。卒後追贈伯爵,加太子太師銜,諡果毅,賜葬。王得祿之墓年久失修,墓地周圍曾因排水不良而有積水現象,後經內政部及嘉義縣政府民政局委託東海大學馬以工教授進行規劃,並於民國八十年(1991年)十二月由李政隆建築師事務所展開維修工程,此維修工作於民國八十二年(1993)十一月完成。此墓佔地約1.3公頃,略成橢圓形,縱深87.5公尺,寬約43.4公尺。墓碑後築有墓岸,兩側寶城石柱,依次立有石龍、石鳳、石獅、石象等,墓埕前方立有石翁仲、石馬、石羊、石虎各一。其規模略遜於賜葬之定制,因墓址矗立於廣闊的平原上,故顯露出雄偉壯觀的氣勢,為臺灣清領時期的名墓之一。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嘉義縣
    六腳鄉
    嘉義縣六腳鄉雙涵村東北邊農地上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72臺內民字第202452號
    1983-12-28 15:48:23.0
  • 級別名稱
    國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12


    種類名稱
    墓葬


  • 現狀
    修復工程業已完工,開放參觀中。
  • 外觀特徵
    其規模略遜於賜葬之定制,因墓址矗立於廣闊的平原上,故顯露出雄偉壯觀的氣勢,為臺灣清領時期的名墓之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日常管理維護
  • 使用情形
    開放供民眾參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王OOOOOO
    土地所有人
    王OO
    土地所有人
    王OO
    土地所有人
    王OO
    土地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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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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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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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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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所有人
    王OO
    土地所有人
    王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5848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室內特徵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 緯度
    23.5218180468704
  • 經度
    120.307365298723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
  • 指定(登錄)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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