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9年3月21日永安煤礦發生順興坑礦災,因岩盤失去支撐力發生崩塌,大量舊坑水及基隆河河水沖入,淹沒本斜坑三半片,及其下部之又斜坑全數巷道,造成三十四人死亡。蔣經國與多位政府高層長官親臨現場巡視,礦業公司與工會亦調整樂捐標準。
民國69年4月1日公告,瑞三鑛業公司第四屆工廠會議代表,第一次會議及本工會第十二次理事會議後,針對礦災樂捐標準分別決定:經理與副經理級,每人捐款一百元;課長與副課長級,每人捐款五十元;股長及每人捐款四十元;一般職員捐款三十元;採煤工每人捐款三十元;坑內什工每人捐款二十元;坑外工每人捐款十元。
本次樂捐款項,一律於當月份工資代為扣除,由臺灣省礦聯會核定轉帳,作為罹難者家屬慰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