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場坑道中工作的礦工,主要有三個工作內容:採煤、改修和掘進作業。採煤是利用工具將煤層中的煤礦挖掘,並置入煤車之中;改修是指將原先架設在坑道上下方和左右用來防止岩石層崩塌的坑木,使用時間過久導致損壞,進行修理,或是將腐爛的坑木予以更換;掘進則是指礦坑在進行開挖時,將遇到的堅實岩壁透過鑿岩機鑿出小洞後,將炸藥塞入引爆,炸出一個岩洞,並架設坑木防止坍方,以利繼續進行煤礦採挖的作業。
民國74年4月22日,瑞三煤礦礦工胡健文在本礦五斜坑又卸右二片巷底,進行工作時因不慎被落石擊傷不治罹難,瑞三鑛業公司產業工會在4月24日公告中說明,依照理事會的「會員因公殉職互助金規定」,男性礦工繳交五十元,女性礦工繳交二十元,並皆先從四月下期的工資先以扣除,作為幫助罹難家屬的慰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