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延續88年度屏東縣藝文資源調查第1期研究計畫(共分原住民藝術、美術、工藝、戲劇、傳統建築等5類)與89年度屏東縣藝文資源調查第2期研究計畫(共分文化硬體設施、音樂、文學、人文景觀4類)的後續研究計畫,並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編印「藝文資源調查作業參考手冊」撰寫。本文主要在探討屏東縣「信仰節俗」藝文資源之發展現況,以充分掌握各項文化之完整資料,並據以訂定屏東縣文化發展計畫,建立屏東地方文化之永續發展與自主性。本文針對屏東縣宗教組織與人物進行調查作業,宗教組織與人物是指從事宗教活動與相關事務之團體與個人,共27件宗教組織與人物。臺灣寺廟在基層社會中其社會功能就是以聚落(社)為大小不等的範圍,凝聚、整合社區內的代表人物,共同組成一個以祭祀為主的群體。通常以寺廟(宮廟或角頭廟等)為中心,所崇奉的主神多為主體所共同尊奉。不過主持祭典的除了有廟中執事外,較專業的則是道教、佛教及法師、乩童等,屬於專業的神職人員,乃是扮演中介者的角色,為寺廟、為社區內的信眾從事宗教信仰上的服務。其中包含寺廟團體、寺廟關係、宗教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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