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金圳里的金敏煤礦最初是由鶯歌的林長壽,在昭和13年(西元1938年)6月開始挖掘,之後改由林長壽的兄長林丕和姪子林天福繼續接手經營,民國53年成立金敏煤礦股份有限公司,設有礦工福利社販售日常用品及物資供礦廠員工進行採買,民國70年時收坑,結束採礦事業。
民國58年12月10日晚上,金敏煤礦接連發生兩次瓦斯中毒的礦災災變,造成四名礦工身亡,兩名重傷:第一件災變發生在下午7時40分,第二斜坑內突然瓦斯突出洩漏,造成三名礦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第二件發生於晚上11時50分,同樣是因為瓦斯突出洩漏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雖然有及時通知礦場救護隊救援並送往醫院急救,仍因中毒過深造成一名礦工不幸身亡,其餘兩人也受到瓦斯中毒而重傷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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