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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記錄2號作品

作品的建構,在“記錄行為“本身。將所見的物件、經歷事件的實際經驗、甚至聲響,轉化成符合被記錄對象的主觀符號。作品本身亦包含文字記錄(在這裡,文字亦被看待成畫面符號的一部分)。而所有的符號皆只是擷取連續時間當中的片段時間,這些符號以“紀念”的姿態被記錄下來。出處:時永駿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時永駿
  • 其他貢獻者
    文建會
  • 創作日期
    20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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