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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度屏東縣歷史建築清查--平原區(二)新園鄉〉

1684年(康熙23年)臺灣納入清朝版圖,置一府三縣,屬福建省管轄。新園鄕原屬臺南府之鳳山縣,日本治臺後實施街庄制度,新園鄉當時由原來之九州:即五房州、烏龍、崁頂、九社、州子、過溪仔、仙公廟、田洋子、瓦嗂子等合併爲新園庄。

本文主要清查新園鄉的歷史建築,其中較重要的包含田洋村吳宅、田洋村謝宅山東堂、中洲村周宅汝南堂、中洲村林宅慶雲堂、中洲村周宅汝南堂、新園村陳宅穎川堂、五房村陳宅、內庄村陳宅、田洋村高宅渤陽堂、赤山巖、瓦磘村許宅高陽堂、新東村楊宅、新惠宮、鯉魚山碉堡、磚窯場、江夏堂。

基本資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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