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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九十年度歷史建築清查計畫(下)-恆春鎮〉

恆春鎮位處臺灣最南端,古稱「琅嶠」,爲排灣族語「蘭花」的譯音。清朝同治年間因牡丹社事件,促使設縣建城,並於1879年(光緒5年)竣工,更名爲「恆春」,是全臺唯一保留四座城門與部分城牆的縣城。本報告書調査34處建築與設施,以民宅與碑碣數量最多,亦最具特色。民宅以傳統合院式民宅居多,匠師多來自澎湖,雙重壁的作法反映地理與氣候環境特色。碑碣中以恆春畜産試驗所中的獸魂碑保留完整且最具特色。而恆春縣城郊外2座殘存的八卦窯,則見證燒磚産業的發展。

本報告書研究案例包含仁壽里吳宅、莊宅1、莊宅2、黃宅;茄湖里陳宅1(陳金祥宅)、陳宅2、陳宅米倉;網紗里朱宅1(朱新燈宅)、朱宅2(朱容崑宅);頭溝里張宅(張家公廳、張桂霖宅);四溝里林宅、吳宅;山海里蔡宅、林宅(林文福宅)、韓宅(韓恆利宅);龍水里張宅;南灣里黃宅;大光里吳宅;中山路街屋;中山路龔宅;尤氏宗祠(永春堂);原恆春郡役所;原瓊麻絲倉庫;臺灣菸酒公賣局恆春配銷處(原鳳來閣);協和磚窯廠八卦窯;北門外磚窯廠八卦窯;恆春八景石刻;原兵器整備紀念之碑與忠魂碑;原臺灣纖維株式會社恆春麻場;原稻荷神社鳥居;恆春畜產試驗所獸魂碑;臺灣八景鵝鑾鼻紀念碑;鵝鑾鼻神社長條石碑。

基本資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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