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紀錄片,而非劇情片。拍攝時間三年有餘。成片長度約102分鐘,片比只有7:1。他認識了兩位「朋友」。他與他們之間的交往構成了這部片子。開始,他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計畫要製作一部紀錄片,隨著時間的推移,他開始有目的和他們交「朋友」。「朋友」們奇蹟般地允許導演進入他們的生活,他們吸毒也販毒。他用攝像機記錄了他們交往的過程。三年後,片中的主人公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一個也許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大城市都會發生的故事。紀錄片的製作者和被拍者之間到底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這部影片給出了它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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