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是台灣都市的基礎,照片攝於民國54年(1965),在苗栗縣苑裡鄉務農人家的母親五十大壽時刻,十女一男的大家族。照片提供者五女兒鄭椀勻回憶到,她排行第五,母親生下她得知是女兒時本打算結束生育,於是取她名為鄭不治,但在傳統女性該為夫家產子傳宗接代的觀念影響逼迫下,仍繼續生育直到第一個兒子出生。
母親五十歲時,前五個孩子不管是出嫁、或是工作,均移民北部不同的城市,也寄錢回老家幫父母親膳養弟妹,供應讀書學費的所需。典型的農村家庭裡,越早出生的孩子也被賦與更大的經濟負擔。母親壽辰時,出嫁的姐姐們帶著孩子回家,單身在台工作的姐姐們穿著時尚的衣服回鄉探親,仍在家鄉就學的孩子們仍見一臉稚氣。
鄭椀勻一直在台北縣工作打拼,隨後也帶著妹妹和弟弟到台北讀書和工作,並將母親接到台北,與弟弟定居於板橋國光街一代。 苗栗務農的鄭家養育了十個孩子,為台灣的都市建設提供了發展的人力與文化支援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