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整治瓦磘溝週邊水患問題,以及土地開發的龐大利益,1986年中、永和市公所共同提案都市計畫變更,以市地重劃方式,將瓦磘溝沿線土地加蓋並作住宅開發之用。
然而計劃公布後,地主因為市地重劃中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例過高、容積率過低而反對實施重劃。最終使政府於1993年時,將本次變更時新增的住宅用地,回復為變更前的綠地兼供排水設施使用,並將用地取得方式自市地重劃改回土地徵收。故本次都市計畫變更其實不曾真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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