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攝於民國62年(1973),為新北市民張代上提供,圖為從女方家迎娶新娘時,於出門簷時所拍攝。
婚姻是構成家庭的步驟,而婚禮可說是當時社會文化的展現。禮儀中的服飾不同於以往,除了是當地文化的展現外,對此與婚姻的家族而言,更是對社會展現他們的特殊性,如文化教養或財力等。 早期從清朝移入台灣的漢人婚姻禮儀中,仍時興長袍紅掛,以及女方的紅面巾,刺繡於服裝中的顏色與規範均展現不同的階層。直到日治時期中期,許在西方思潮薰陶下的仕紳及知識份子,以反對傳統繁文縟節的婚禮形式為由,也為了顯示自己不同的文化教養與時尚,舉辦新式婚禮,當時報紙美名為文明婚禮,新郎著西式的禮服,新娘則穿起及膝洋裝,或裙擺及地的純白色西式禮服,手持捧花、頭戴白紗。
這股由仕紳帶起的潮流,也因市街上越來越多這類的衣物流通,直到現今,黑西裝、白婚紗、捧花、婚禮誓詞,仍為婚禮服裝的主要潮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