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攝於民國54年(1965),為新北市民吳碧奚提供,是南投縣南投縣立初級中學(今為國立南投高中)高中部高三2班於畢業前夕的全班畢業照。
統一管理及強制服從的文化也明顯見於圖中,男孩女孩有不同的制服要求,民國58年(1969)教育部公布的中學生髮式中規定, 中學男生蓄平頭為原則,但不得有奇形怪狀的髮式;女生則以不得燙髮、髮長不超過後頸髮根為準。到民國67年(1978)10月13日,再修訂中學生髮式規定, 男生放寬為髮長3公分,女生不得燙髮,髮長以齊後頸髮根為準,不得低於領口,但兩側頭髮可留在耳垂下一公分。這也是俗稱的【髮禁】,禁令一出,不符規定者會被逞罰,服從是學校教育的重要指標。在民國79年(1990)解嚴後,教育自由化的聲浪,解除髮禁成為反對身體控制的一環,教育部使發布由各校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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