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臺,又叫作炮臺,是指放置火炮的軍事建設平臺。砲臺一般設計為永久形式的建置,屬於防禦性工事,並且要能承受火炮的重量,主要裝備大口徑、遠射程火炮,但也有沿岸建設,發揮岸防作用的炮臺,被稱為沿岸炮臺。舊城是1825年(道光5年)由土城改建的石頭城,也是清政府統治臺灣後,設在鳳山縣的第一個縣城,設有東門鳳儀、西門奠海、南門啟文和北門拱辰四座城門,並分別配有四座砲台。
清初,臺灣採取不築城政策,一直沒有築城牆。直到1722年(康熙61年)時,知縣劉光泗在興隆莊建築了台灣第一座土堡,左倚龜山,右連蛇山,外港壕墊,設東西南北四扇門。到了1734年(雍正12年),又在城牆外加築刺竹三重,等到1760年(乾隆25年)時,又在四座城門的旁邊,各增建砲臺禦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