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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器(瀨戶物)

陶瓷器(瀨戶物),全1卷,16釐米,118米臺灣總督府P第378號,檢閱完畢有效期間:自昭和17年6月24日至昭和20年6月23日。1.提要:拍攝陶瓷器到完成為止的工程。2.資訊:昭和光音映畫部製作,十字屋映畫部提供。3.作陶土:先將黏土及長石或硅石充分揉好,稱為素地土。4.捏陶到製陶:放到轆轤,充分乾燥後放入素燒窯素燒。5.上釉:將素燒好的陶器描繪上釉,成為本燒。然後再描繪,又上釉再燒一次。6.完成;完成後,慎重包裝,送到海內外。

基本資訊

  • 替代主題
    せもの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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