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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與熱

火與熱,全1卷,16釐米,全長56米。臺灣總督府M第2994號檢閱完畢有效期間:自昭和14年11月28日,至昭和17年11月27日1.提要:人類最初造火時開始說起,山林火災的慘況及其原因,滅火方法,關於熱的輻射傳導實驗。2.造火及功用:人類最大發現是造火,先祖鑽木取火,此時的料理方式。3.恐怖的山林火災發生原因:使一木片發熱的蒸汽出來,加熱後,就產生火了,山的樹木摩擦生熱,加上空氣的運作就產生山林火災,滅火則用土或加水。4.熱:為了加熱,以鼓風器送空氣。5.輻射:電燈的熱是由輻射往紙,紙的熱透過傳導傳到水,因此紙不會燃燒,不良導體在防熱是很重要的,在冷的地方也能保熱。

基本資訊

  • 替代主題
    火と熱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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