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建物為連棟式磚木混合平房,外觀可見木製的窗框、樑柱,牆面則為竹編夾泥牆和水泥的複合工法建成。相較於9巷3號,該建物的門框與梁柱皆有藍色塗料,且因無人居住,也相對缺乏整理,房屋內部有些許建材部分亦非原先的檜木木質。建物整體結構內部狹長,浴室和廁所已打通,亦非原來的格局。建物目前作為儲藏室之用。 該建物與9巷3號的原屋主皆為李天國先生,李天國先生過世後將3號以及該建物兩棟木造建築分別轉移所有權給兩個兒子。當地居民表示,老吸街9巷3至老吸街9巷9號等四棟建築為同一棵檜木所製,所以包含該建物在內的這四家人感情特別好,唯該建物目前已無人居住。


